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市大***区***镇***重点***镇建设项目已由石***市大***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大发改审发【2022】13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市大***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区高标准重点***镇专项资金及大***区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石***市大***区***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该项目由临湖村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镇***街道提升改造工程、新***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建设地点:石***市大***区***镇。
2.3 计划工期:***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所有工程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四个标段。
一标段:本工程位于大***区***镇,***街道提升改造工程,改造内容包括:隆***道、山***道的现状***道、***道***道路附属拆除,新做沥青混***道路、彩色混凝土***道砖***道及***道路附属工程等。
二标段:本工程位于大***区***镇,临湖村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及新***区提升改造工程改造内容包括:新建活动广场工程、新建健***道工程、活动广场绿化及灌溉工程、路灯工程、新***区提升改造工程及绿化等。
三标段:本工程位于大***区***镇,临湖村村庄污***道新建工程改造内容包括:现状排水渠的拆除、拆除原***路面及恢复7000m2的水泥混***路面、Ⅱ级钢筋混凝土管雨水管的铺设、φ1000圆形预制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化粪池施工等。
四标段:本工程位于大***区***镇,主路北侧生态修复工程改造内容包括:现状***道、水泥混***道***道路附属拆除,新做水泥混***道路、***道及***道路附属工程、种植土的换填、绿化乔木及绿篱的种植及养护、喷***道的安装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外地企业须***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08 月02 日08 时30 分至2022 年08 月09 日18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2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市大***区***镇人民政府
地址:石***市大***区***镇
邮编:753000
联系人:王伟强
电话:***040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街隆基大厦8楼812室
邮编:750000
联系人:郭君戈
电话:***
2022 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