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院电子病历五级评审及互联互通四甲评审,心电系统需要按评审要求对系统进行修改。我院现有的心电信息管理系统需要进行改造,达到评审要求。现将心电信息管理系统的实际情况、拟采购方式依据等公示如下:
***研发的数字化心电信息管理系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研发并拥有,***提供,属于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潜在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七日内(2022年8月3日至2022年8月9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向***市肿瘤医院信息科提出。
***市肿瘤医院信息科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市肿瘤医院北院东***楼三楼信息科(***区通***路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