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bri,sans-serif; line-height: 150%>ZZCG2022-ZX47
二、项目名称:***天然***道维修工程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甘***区***路3号4-1-1号
成交金额***an>34904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天然***道维修工程项目 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 项目经理:赵彦 执业证书信息:辽***7635 |
五、评审专家名单:江南、王晨祥、王殿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即349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
地址: ***市沙***区***街与***街交汇处东南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
地 址: ***市***区***路100号槐花大厦2104室
联系方式: ***、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晓慧
电 话: ***、81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无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有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无
5.中标、***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无
※特别说明: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大财采【2016】1070号)规定,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有采购单位***,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
※特别说明:根据《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度***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17】101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由采购单位***,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