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参加发包会时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场。 2.预承包人须携带以下资料进行获取发包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发包人的邀请函;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书(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以上资料需提供一份加盖单位***(装订成册) 3.本项目承包保证金***元。承包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交,在发包会现场查验。 4.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承包价***承包人在发包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通过承包人基本账户汇入发包人指定的账户,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和逾期未缴入视作自动放弃承包资格。对故意放弃承包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承包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处理。 5.成交单位***,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日内领取,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取消成交资格。 6.工程往来款全部通过预承包人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 7.预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参加发包会时,需提供“疫情防控情况承诺说明” (格式附后)原件,未提供或未按公布格式内容提供的,视作未实质性响应发包文件要求,其承包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预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防控综合指挥部(六指办〔2020〕80号)文“关于***市推广应用安徽健康码的通知”的要求申领“安康码”,在入口登记处使用皖事通主动出示个人持有的“安康码”,持绿色“安康码”人员,由登记人员使用“安康码”核验端进行扫码核验,测量体温,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安康码”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发包会。 9.本项目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发包会;无前述承诺说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发包文件要求,其承包文件将被予以拒绝。需要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有遗漏,有遗漏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发包文件要求,其承包文件也将被予以拒绝。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发包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