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月***日***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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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苍溪县船山乡村振兴***区农业数字化平台电商服务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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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3"> gycxzfcgdj[2022]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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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采购公告 | http***news/d/index.aspxtid=247&pid=6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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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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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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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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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联系人
祁先生
采购人地址
苍溪县刘家巷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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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时期 | ******月***日***时***分 | 截止日期 | ******月***日***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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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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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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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时间 |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与采购人 签订采购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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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 | 合同生效后(15)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培训并交货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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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方式 | 送货上门并安装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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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苍溪县船山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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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 | 1、按照国家标准执行,货物实行“三包”;2、液晶显示器3年,台式电脑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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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参加本次电子竞价***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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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货物验收:由采购人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2、货物必须保证是全新原装正品;3、交货时提供上述货物节能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4、报价***材料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培训、税金等完成本次项目的全部费用;5、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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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供应商及报价***n style="color: Red; font-weight: normal;"> (受采购人委托,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电子竞价***定成交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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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书面采购合同,苍溪县政府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致电*** |
备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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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竞价***上竞价***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县采购中心提出意见或者质疑,采购人或县采购中心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竞价***复不满意的,可在答复期满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县财政局提出书面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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