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西河口乡龚湾、石湖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区西河口乡龚湾、石湖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 |
项目编号*** | LAZC-W2022-015 |
发包人 | ***市***区西河口乡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 |
代理机构****** | ***市安丰大厦5楼501室 ***198 |
潜在参与人 | ***区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诚信企业 |
发包方式 | 双随机摇号 | 摇号时间 | ******月5 日15 时***分 |
发包价***t> | 720162工期 | ***日历天 |
资质要求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
成交候选人 | 第一 | *** |
项目经理 | 单光梓 | 资格证书名称******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 |
编号*** | 皖***8505 |
技术负责人 | / |
第二 | *** |
项目经理 | 许兰 | 资格证书名称******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 |
编号*** | 皖***8234 |
技术负责人 | / |
第三 | *** |
项目经理 | 戴少珍 | 资格证书名称******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 |
编号*** | 皖***8489 |
技术负责人 | / |
公示时间 | ******月***日至******月***日 |
提出异议***道和方式 | 1、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198 2、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区西河口乡人民政府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市***区西河口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724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名称、地址***; (2)被投诉人名称、地址***;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提出异议的证明材料;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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