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以来有 1 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注: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为准); 3、提供近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短于要求年份的,按成立年限提供,***可提供近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 单位***、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8、经信用中国(www***)、中国政府招标网(www***)***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询比采购截止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