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10日10时至2022年8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市***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pan>),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商业用房,1套,位于***市***街道兴***街86号F3155(银象.宁远城),建筑面积:1138.01平方米,3/5层,产权证号:辽(2017)兴城不动产权第***号,室内外可移动物品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实物现状拍卖,法院裁定书,详见朝益房司估字[2022]第050号评估报告。
起拍价***n>***.00***元,保证金:***.00***元,增价***pan>100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8月8日起至2022年8月9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咨询电话:***188梁先生;***,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方式,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价***。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资料等,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本院仅负责向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相关法律文书。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买、卖双方一切税、费、土地出让金包括欠缴的相关费用,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原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费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采暖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相邻关系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房屋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醒关于税费、学区、是否限购情况,物业费、水、电欠费具体数额等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教育部门、***等相关部门了解)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标的物拍卖开始前与法院联系。本次拍卖已通知双方当事人;如因当事人原因无法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成交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内来法院缴纳或通过银行付款方式汇款到法院账号(名称:***市***区人民法院;保证金账号为:***;开户行:朝阳银行新华支行),预期未缴纳的,按悔拍处理,保证金一律不退。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
***市***区人民法院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