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单位***:(1)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 - 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应提供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四)、信用记录要求:信用记录要求: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谈判小组将在资格审查时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存在上述列入名单记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评审时,以代理机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index.html)和“信用中国”网站(www***)获取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一)供应商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