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河静乐县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施工(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ss="t5" style="text-indent: 2em;">招标项目所***区:静乐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汾河静乐县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管理局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申请上级资金,不足部分县财政配套,招标人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县城段两岸堤防加高加固长6.24km、 拆除重建长448.2m及新建堤防长 26.5m,永安、沙会滚水坝下游堤基加固长0.4km,东镇村岸坡防护长0.375km,扶头会河支流入河口整治长 0.35km,湾子村主槽防护长0.375km。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汾河静乐县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施工
1)县城段两岸堤防加高加固长6.24km、 拆除重建长448.2m及新建堤防长 26.5m,永安、沙会滚水坝下游堤基加固长0.4km,东镇村岸坡防护长0.375km,扶头会河支流入河口整治长 0.35km,湾子村主槽防护长0.375km。 2)项目总投资:***元。3)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4)计划工期:1***日历天。5)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汾河静乐县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施工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有效的本单位***,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符合水利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各主要工作岗位(如质量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须满足持证上岗条件;主要施工机械满足本工程需求。3.单位***、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4.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业,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情况。5.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失信惩戒对象”,未被列入“水利***市场监管平台”“分类监管”栏中“黑名单”。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至***
获取方法:请于招标文件***(北京时间),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http***gov.cn/),凭投标人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系统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递交方法:线上递交
递交地址: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http***gov.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市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静乐县***街26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99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卓***街8号院***楼11层1102
联系人:***
联系电话:***903
电子邮件:***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