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0403执74号
一、执行依据、执行法院
执行依据:珠斗劳人仲案字[2022]29号仲裁调解书。
执行法院:***市***区人民法院。
二、标的概况及拍卖标的
标的地址:***市***镇狮群村象山脚厂房1二楼。
标的名称:***名下设备一批
三、本场拍卖的网络平台及拍卖时间
网络平台:京东网
网址:http***2587
变卖时间:2022年8月19日10时00分起六十天内。
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买人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span>24小时竞价***他竞买人均可参与竞买,竞价***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动延时五分钟。直至无人出价***延时结束,本次变卖结束。
如认为拍卖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认为对拍卖标的享有足以对抗执行的实体权利的,应在开拍前十五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或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向本院立案庭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并及时通知网拍小组,联系电话:***。逾期提出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四、变卖主要条件
(一)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或需要委托竞买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最迟须在竞买程序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到***市***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市***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下列机构***:
(1)本院;
(2)京东网;
(3)京东辅拍;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3.在变卖期内,依照网络平台指引缴纳变卖价***>50000***元。
(二)变卖价***span>
本场拍卖的成交价***产转让产权净得款金额***an>
(三)变卖价***价***
第二次拍卖的流拍价***n>50000***元,因此本院确定本次拍卖起拍价***n>50000***元,每一次出价***为800***元。
(四)保证金
本次变卖保证金为5000(五)优先购买权人
本标的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优先购买权人经本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六)变卖余款的交纳
变卖成交后,成交价***的,买受人应在成交后7天内将余款汇入本院如下账号:户名:***市***区人民法院,账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斗门支行。汇款时请注明如下字样:买受人的姓名及22-74。
买受人交清余款后,应及时与网拍小组联系,联系电话:***。
逾期未支付余款的,本院可以不予退还保证金,裁定重新变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七)悔拍
买受人悔拍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卖价***价***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八)成交裁定
确认买受人按期交清拍卖余款,且无撤销拍卖事由的,本院将出具执行裁定书,确认拍卖成交。拍卖标的所有权自该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九)交付
本院按拍卖标的现状交付,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本院在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后负责将拍卖标的移交给买受人。
五、咨询、看样时间、方式
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实地看样。
竞买人决定竞买的,视为对本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2:00、14:00-18:00)/4008-363-020。
预约看样方式:预约看样请编辑短信内容:姓名+联系电话+标的物名称,发送至***049进行预约报名。请看样者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请看样者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按时到达,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短信只作登记不作回复)。
看样时间:2022年8月19日下午3点。
看样集合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六、其他
(一)竞买人应当阅读竞买须知
参加竞买须遵守《竞买须知》(详见拍卖网络页面)。《竞买须知》内容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二)违规举报监督电话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 (本电话仅限于举报投诉)
咨询请拨打***(工作日9:00-12:00、14:00-18:00)/4008-363-020
附件:
查封(扣押)财产清单
***省***市***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