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街道办事***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病房***楼项目澄清说明 冠县***街道办事***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病房***楼项目付款方式变更: 原内容: 付款方式:标段一:合同签订且进场施工后5 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价***,完成总工程量的60%以上,支付至合同总价***,工程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结算(经审计机构***)总价***,自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尾款。项目债券资金到位后,根据到位资金的金额***程款,执行以上合同。 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提前向招标人提供增值税等额发票,以便招标人凭发票进行付款,否则,招标人有权延迟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变更为: 付款方式:标段一:合同签订且进场施工后5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价***,完成总工程量的60%以上,支付至合同总价***,工程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审计报告后)总价***,自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尾款。项目债券资金到位后,根据到位资金的金额***程款,执行以上合同。 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提前向招标人提供增值税等额发票,以便招标人凭发票进行付款,否则,招标人有权延迟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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