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灵璧师范学校食堂托管经营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font-family: 宋体;">FXDL-220045
二、项目名称:***省灵璧师范学校食堂托管经营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区***路96号创业中心B1005室
中标金额***an>营业额的6%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省灵璧师范学校食堂托管经营项目 服务范围:***省灵璧师范学校食堂托管经营,详见服务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三年(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学期末,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 |
评审专家名单:刘浩(组长)、严亮、程晓玲、唐方方、冯永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n>:按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2年08月11日至2022年08月12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道一号(***路和***路交叉口)***楼二层,联系方式:朱工,***357。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灵璧师范学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span>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省灵璧师范学校
地址: ***市灵璧县***镇东***街4号
联系方式: 刘主任 ***570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市***区***道一号(***路和***路交叉口)***楼二层
联系方式:朱工 ***3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an>朱工
电 话:***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