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区范围内开展第***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检测时间
******月***日7:00—11:30,17:00-22:00
二、采样对象及地点
茅***区内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人员(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等),根据所***区(村)公布的采样点,分批次、分时段有序参加核酸采样。外***区人员就近参加当地核酸检测。
三、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区群众积极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和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采样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区群众根***区(村)组织安排,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未带身份证,可带户口本、回乡证、台胞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提前扫码登记信息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三)如有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的,向居住地所***区(村)报备后,暂不参与本轮核酸检测。
(四)在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科学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有序排队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防止交叉感染。
(五)出***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区群众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完成采样,在检测结果未出前“非必要不外出”。采样期间,请广大群众遵守公共秩序,不驻留聚集,不紧张恐慌,不传谣造谣。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