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1: 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单位***(若有):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无需提供本授权书。 三、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开标时间为1-***月的也可提供上上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不含投标截止时间***)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税款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不含投标截止时间***)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社保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六、信用承诺制要求: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八、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中国政府采购网(www***)、“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查询投标人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投标人截止投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项目档案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①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的;②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③被“信用厦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地方性黑名单”的;④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2)信用信息查询仅以资格审查时通过本条款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或其他网站的查询信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3)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情形的,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九、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工信部核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