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路***路灯材料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an style="background: rgb(255, 255, 255); color: rgb(51, 51, 51); font-family: 仿宋; 14pt; font-weight: normal;" 255,="" rgb(255,="" yes";="" 0.0000pt;"="" 255);="">2022ADDHJ00136
二、项目名称:***肥***路***路灯材料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鑫宏宁电子科技(深圳)***
供应商地址:***市***区***街道黄阁***区新秀新村84号105
中标(成交)金额***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t> |
▲铜芯电缆 | 东佳信 | vv 5×16 | 4000 | 60 |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志刚,唐治中,俞晓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nt>
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nt>[2002]1980 号)规定收取。人民币:16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肥东县***镇***路和四***路交叉口东南角双创中心大厦十三层,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登陆“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肥东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宋科长,联系电话:***【采购人为合肥***区域以外单位***: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span>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肥***路***路灯材料采购 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肥东县东城公园内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肥东县***镇***路和四***路交叉口东南角双创中心大厦十三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font>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