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莲塘***区土地平整(一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镇莲塘***区土地平整(一期)工程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工程建设地点:***镇莲塘***区内
预算审核价******元(含暂列金3***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6%≤K<10%)
开标时间:******月***日上午9: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元(含暂列金¥3***元)
中标工期:总工期为1***日历天。
中标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郭燕玲 等级:壹级 证号:闽***
评标专家姓名:郑金钟(组长)、余昌盛、陈开亮、方建华、朱培松
废标情况说明:***:你单位***3.1.8条规定: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高级及以上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 你单位***3.1.8条规定: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高级及以上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公示期:******月***日至******月***日
(其中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月***日至******月***日)
异议***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监督部门: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根据闽发改规【2018】444号文规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期合并。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