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设备检修及部分设备更换项目,于******月***日***时***分在第一会议室经评审小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地址:***市***区森***道33号碧水***区 响应报价*****元整(467***元) 公示期:自******月***日至******月***日 采购方和响应供应商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 地 址:***市***区淮***道799号 联系人:*** 电 话:***
***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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