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到相应职能部门(如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了解咨询;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pan>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参与竞拍法拍房是否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的约束,请详细咨询当地不动产相关主管部门。竞买人参与竞买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并应承担相关法律后果。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必须向本院书面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并于开拍前***日将承诺书(载明联系电话)及身份证明邮寄至:***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联系人:李法官;联系电话:0632- ***。
六、其他相关条件
1.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过户登记手续。标的过户程序,请竞买人自行向落户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
2.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并处理。
3.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费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费的具体金额***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拍卖标的所涉及的物业费、水、电等有关未清偿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自理。
4.签署成交确认书与执行裁定书的时间可能依法延迟。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4、下列机构***。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5、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