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人民法院关于EC480DL型VOLVO液压挖掘机(出厂编号***n>)(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案号:(2021)云0112执8309号
***市***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08月31日10时至2022年09月01日10时止在***市***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市***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m/0871/01spm=a213w.***.courtList.629.WyU1rw),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EC480DL型VOLVO液压挖掘机(出厂编号***n>),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EC480DL型VOLVO液压挖掘机(出厂编号***n>),评估价***n>772600.00***元,起拍价***n>618000.00***元,保证金:123600.00***元,增价***pan>20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08月16日起至2022年08月30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7:00)。有意者请事先与***、***联系,统一安排时间看样。有金融贷款意向的请于开拍前自行咨询:中国银行罗老师:***99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能否贷款及贷款金额***为准,本院不负责贷款,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an>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方式,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价***。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对上述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移交,未标明的瑕疵本院及辅助机构***。特别提醒: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亲自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现状竞买本标的,责任自负。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拍卖标的物停放地点***。对拍卖标的可能产生的停放费及其他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 与拍卖人无涉。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22年09月08日前缴纳。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市***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昆***街支行,账号:***)。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1)云0112执8309号。余款缴纳完毕后,请联系***、***,由其安排开具收据及签署成交确认书。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息。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卖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价***竞拍成交价***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拍卖期间买受人无需支付任何服务费用。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
监督电话:*** /***省***市***区人民法院监察室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省***市***区人民法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上查询。
此公告在“淘宝网”上发布。
***市***区人民法院
2022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