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关注!您离开之前... 关注中项网服务号免费订阅项目... 注册免费体验中项网服务
服务热线:4008161360




于*春权利限制情况被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招投标)丹江口市丹江大道26幢1号一处商业用房

您还没有 注册 ,请注册后查看详情信息

于*春权利限制情况被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招投标)公示信息
拍卖公告 拍卖事项公示公告 本院在执行杨志勇与于晓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拟定于******月***日***时至***月***日***时(延时除外)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道26幢1号一处自建房内一层三间及其上部二层部分(建筑面积260㎡)进行公开拍卖。 因被执行人于晓春无联系方式以及确切送达地址,拍卖事项无法通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将本次拍卖事项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丹***市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 公示时间:******月***日至***月***日。 公示期满,视为已经通知。 特此公告。 丹***市人民法院 ******月***日 丹***市人民法院关于对 丹***市丹***道26幢1号一处商业用房进行拍卖的 拍 卖 公 告 丹***市人民法院定于******月***日***时至***月***日***时(延时除外)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rg.cn/pages/court_detail.htmlcourtId=25281)举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丹***市丹***道26幢1号一处自建房内一层三间及其上部二层部分,建筑面积260㎡。 起拍价*****元; 竞买保证***元; 增价*****元及其整倍数。 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的支付限额,如需竞买,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以免错过竞拍时机。 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全额无***路退回;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物所在地公开展示。 有意竞买者可自行看样或与拍卖辅助机构***。 联系电话:张女士***三、竞买人资格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人在参拍前应当认真了解拍卖标的物的现行客观状态以及权利限制,认真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标的情况调查表》等拍卖文件后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视为已全面了解并认可拍卖文件。 四、瑕疵说明 1.拍卖标的存在有租赁情形,租赁期至******月***日。拍卖成交后,租赁期内无法办理房屋实体移交,买受人依法承受租赁合同中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2. 拍卖标的系危房改建后自建房屋(原房产证号丹***市房权***区字第C***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不详,未办理产权登记。 3.请竞买人充分注意拍卖标的系自建房以及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提示。本院不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产权登记提供保证责任。 4.拍卖标的符合办理产权登记条件时,由买受人持法律文书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涉及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其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五、与拍卖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亦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全过程。 六、对拍卖标的权属持有异议者,可于拍卖开始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 七、网络司法拍卖程序中,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本院可以撤销(回)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八、竞买人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拍卖辅助机构***,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 九、有关本次拍卖公告于******月***日同步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京东网》《淘宝网》《公拍网》《中拍网》以及《秦楚网》发布。拍卖事项已由拍卖辅助机构***,无法通知的已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了公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日即视为送达。 拍卖辅助机构:*** 咨询电话:张女士***联系地址:***省丹***市***路116号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719-520 0296(江法官) 丹***市人民法院 ******月***日 相关附件 评估报告.docx 执行裁定.docx 竞拍须知 竞买须知 丹***市人民法院定于******月***日***时至***月***日***时(延时除外)在丹***市人民法院【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网***公开拍卖,现将网络拍卖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本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勿以文件冗长、繁琐而忽视某些条文。竞买人决定参加竞买的,视为全面接受本须知以及发布在本网拍平台有关本次拍卖标的的所有拍卖文件。 二、有意竞买者应当现场看样后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参加竞买的,视为已经看样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三、网络司法拍卖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出现恶意竞买等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竞买资格取得 1、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下同)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拍卖开始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成交后本院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3、竞买人参拍前,需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实名注册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线上支付竞买保证金操作流程由竞买人按照网络司法拍卖页面提示自主进行。 4、申请执行人申请不交保证金参加竞买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5、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拍卖开始前***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经本院认定后享有优先购买权资格。逾期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网络拍卖竞价***本次网络司法拍卖在公告的拍卖时间内从起拍价***出价***竞价******分钟内无人出价***价***;有出价***间自该出价***分钟。 2、竞买人可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帮助中心】【竞拍流程】栏目点击浏览,以便熟悉网络竞买操作流程。 3、竞买人的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延时等不可抗因素,建议竞买人尽量在自由竞价***价***卖成交 1、网络竞价***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后,拍卖成交。 2、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付清拍卖成交价***证金可以抵扣),拍卖成交价***至下列银行账户内: 户 名:丹***市人民法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丹江口***路支行 账 号:*** 3、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拍卖成交价***至拍卖辅助机构***,由拍卖辅助机构***。 七、悔拍责任 1、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成交款的视为悔拍; 2、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弥补重新拍卖价***卖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3、因买受人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八、移交 1、拍卖成交结果经核实无误且拍卖成交价***的,本院将依法作出拍卖成交裁定并办理涤除抵押和解除查封等手续。 标的物若有涉及抵押以及查封等权利限制的,涤除抵押、解除查封需要一定时间来完成,若因其他事由需要办理涤除轮候查封以及公告注销等手续的,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2、拍卖标的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应按司法程序签收相关法律文书。 3、拍卖标的符合办理产权登记条件时,产权登记手续由买受人持相关法律文书自行办理,申请登记的产权所有人名称***。因买受人名称***(包括但不限于二次过户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标的符合办理产权登记条件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产生的相关税、费等按本次拍卖公告要求负担。 5、拍卖标的实体移交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4〕16号,******月***日修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办理。 九、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本院已就拍卖标的税费负担以及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参拍前亲临现场实地看样,调查是否存在其它瑕疵,竞买人一旦作出参拍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认可并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2、竞买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买人之间出现恶意串通等有损公平竞买的行为。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本院有权取消其竞买(得)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或中止拍卖。 4、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的法律文书以及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网拍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如需变更,买受人应持有效证件来本院填写送达地址***。 5、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19-520 0296(江法官) 6、其他未尽事宜,***咨询。 咨询电话:张女士***联系地址:***省丹***市***路116号(长办对面) 丹***市人民法院 ******月***日 拍品介绍 拍卖标的情况调查表 拍卖标的物名称 位于丹***市丹***道26幢1号一处自建房内一层三间及其上部二层部分(建筑面积260㎡) 基本情况 房屋位于丹***市丹***道26幢1号一处自建房内,标的所处建筑物约建成于***,混合结构,总楼层为2层。拍卖标的位于房屋东侧一层3间及其上部的部分,室内地面铺地砖,墙面刷乳胶漆。水、电使用正常。 周边服务设施 附近500米内有好邻***市、南水北调主题公园、工人体育馆、工商银行等商业网点及公共服务设施,工作、生活便利。 权利来源 (2024)鄂0381执恢33号《执行裁定书》 权证情况 自建房,尚未办理产权登记 现状 存在有租赁情形,租赁期至******月***日 标的权利人 于*春 权利限制情况 被丹***市人民法院查封 买受凭证资料 《拍卖成交确认书》《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以上调查情况仅供竞买人参考,具体以竞买人实地查看为准 参数配置 基本信息 车主 车牌号 品牌 车型 排放标准 档位类型 排量 颜色 拍照日期 行驶里程 车辆状况 车辆用途 进口/国产 视频加载中。。。 所在地 拍品所在地:湖北***市丹***市丹***道26幢1号 竞价*** 竞买号 价***没有更多出价*** 竞价*** 本次为变卖,一人报名参与竞价*** 司法拍卖网络竞价*** 司法标的处置单位: 拍品名称: 【第二次拍卖】***市***区***街道南***路66号桂南名都国际605房 拍品网拍链接: http***.html 网拍公告时间: 2016/10/xx 16:00 网拍开始时间: 2016/10/xx 10:00 网拍结束时间: 2016/10/xx 10:00 【网络拍卖竞价***户姓名 xx 通过竞买号 xxxx 于 xxxx 年 xxxx 月 xxxx 日 在 xxxx 于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平台开展的“ 【第二次拍卖】***市***区***街道南***路66号桂南名都国际605房 ”司法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价***拍品网络拍卖成交价***4400 (贰***元整)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拍品《竞拍须知》、《拍卖公告》要求,按时完成余款交付、办理相关手续。 拍品最终成交以 xx 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网拍竞价***间: xxxx年xxxx月xxxx日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报名交保证金”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中拍平台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中拍平台账号,并确认您的中拍平台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中拍平台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报名交保证金”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中拍平台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中止、暂缓拍卖的。竞拍结束后,保证金将在24小时内***路返还,具体到账时间需要以银行信息提示为准。如您交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中拍平台司法拍卖客服专线400-898-5988。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中拍平台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中拍平台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中拍平台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中拍平台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中拍平台,中拍平台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注册 中项网免费获取该项目详细资料。更多审批项目请访问中项网!

版权所有: ccpc360-中项网 咨询电话: 4008161360

网址: www. ccpc360 com网站邮箱: holdone@163 com

法律声明:以上信息仅供中项网合作用户联系项目相关业务使用。用户不得有对外发布。泄漏和骚扰相应联系人等非 法使用行为,因用户非法使用行为导致法律问题,用户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同类项目列表

下载APP

扫码下载 中项网APP

关注微信

扫码关注 中项网服务号

华项永达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中项永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16136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9号得实大厦一层北区

湖南中项网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中项永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中电软件园二期D6栋8层

子公司:中项智控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市场合作:18511848676

中项网服务号

中项网小程序

中项网APP

Copyrigt ©2001-2024 中项网   京ICP证120656号    京ICP备10019002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71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