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IDTI口腔创新医疗器械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施工总承包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IDTI口腔创新医疗器械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市***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投资项目备案证-IDTI口腔创新医疗器械中心建设项目 惠行审备[2023]309号(批文名称******tyle="border-bottom:1px solid black">***,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
2.1.1 建设地点:***市***区***路与惠***道交叉口西南侧 |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IDTI口腔创新医疗器械中心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59226.8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35763.85㎡,地下建筑面积约23462.99㎡),包括1#~9#生产用房、10#研发用房、地下室(含人防)。建筑最高层数为地上10层,最高高度为58.3米,最大单跨跨度10.2米,单体建筑最大面积为20258.33㎡。 |
2.1.3 合同估算价***t style="border-bottom:1px solid black">54000.0 |
2.1.4 工期要求:7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月***日,竣工日期:******月***日 |
2.2 招标范围: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IDTI口腔创新医疗器械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包括(1)土建工程:大型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桩基础工程,1#-10#及地下室土建工程等;(2)安装工程:电气、给排水、消防、智能化等;(3)***市政、景观绿化工程:大型土石方、道路、雨水、污水、电力、消防取水井、景观、绿化、灌溉给水、景观照明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 |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 |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企业近三年承担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95000㎡且地下室建筑面积≥14000㎡的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发包人加盖单位***。类似工程必须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首日起向前推算;类似工程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及地下室建筑面积均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所注为准。上述材料均以***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的信息为准。 自2022/03/13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03/13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12/13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1.4.2项的规定。 |
4.资格预审方法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
5.评标方法 |
本工程采用 三合一综合评估法(两阶段)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6.1 获取时间:******月***日 17:00 至******月***日 23:59 ; |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月***日 9:30 |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无锡惠山经济***区政***道189号 |
地址:
| ***市***区惠***道88号明都大厦***楼***楼 |
邮编:
| 214000 |
邮编:
| 214000 |
联系人:
| 王维维 |
联系人:
| 辛洁、周雪峰、程鸿晴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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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