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主体内容--开始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40%股权 项目编号***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40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交易机构***: 北京产权交易所 挂牌价***99***元 挂牌期间: 10 挂牌日期: 2024-3-25 选择的竞价*** 网络竞价***延期: 是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是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176***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交纳或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信息披露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信息披露期满,若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高报价***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经济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3)在竞价***让底价***,各竞买人均不应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务费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受让条件的。 4.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本项目所涉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北交所全部备查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所有相关风险,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而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并重新披露转让信息,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5.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下列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指定账户; (3)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港、澳、***区除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重要信息披露: 1.标的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月***日。 2.其他披露内容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相关备查文件。 在交易机构***: http***2023bj***-2 数据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注册地(住所): 注***元):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Y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48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注册地(住所): 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评估基准日: 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决议类型: 转让行为批准时间: 财务指标***元) 审计年度(2022) 营业收入(上年度): 1,100.28 利润总额(上年度): -506.82 净利润(上年度): -506.29 资产总额(上年度): 11,951.19 负债总额(上年度): 4,138.65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7,812.54 审计机构: *** 本年度 2023-10-31财务报表【月报】 营业收入: 1,418.12 利润总额: -529.88 净利润: -527.84 资产总额: 11,117.56 负债总额: 3,832.86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7,284.7 企业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东持股比例 *** 60 *** 40 主体内容--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