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知识产权检察室建设项目智能化设备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01 资格预审 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公告 书面报告 标题 时间 西六***镇 ***镇 ***镇 项目名称 沈阳知识产权检察室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权检察室建设项目智能化设备采购 标段(包)编号***招标的项目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4-01 公示结束日期 2024-04-07 提出异议***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公示内容 监督部门 ***市***区发展改革促进中心 项目来源 ***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张女士 监督部门电话 *** 招标人 *** 地址 ***市***路109号 联系人 李智嘉 电话 *** 邮箱 ***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市***区南***路47号 联系人 唐晓帆 电话 *** 邮箱 lngczbgs220@163.com 中标候选人附件 点击下载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分数 投标报价***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1 *** 90.38 9,944,2***元 合格 74 2 *** 87.31 9,902,0***元 合格 64 3 *** 81. 52 9,959,9***元 合格 74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 苑德涛 无 3 *** 董童霖 无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 [1、投标单位***。2、投标单位***,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主要设备产品(网络安全设备、视频会议设备、高清听证主机、远程提审终端)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 [1、投标单位***。2、投标单位***,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主要设备产品(网络安全设备、视频会议设备、高清听证主机、远程提审终端)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 [1、投标单位***。2、投标单位***,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主要设备产品(网络安全设备、视频会议设备、高清听证主机、远程提审终端)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唐晓帆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