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4 年水利发展资金***市古井溪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2024 年水利发展资金***市古井溪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已由***市水利局以遂水函〔2023〕1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省级财政资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省***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赋码:/,经***市水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遂水函〔2023〕18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 施工共1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市***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古井溪小流域幅员面积45.73km2,水土流失面积19.81km2,本次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00km2,坡改梯75.90hm2(石坎坡改梯24.62hm2,土坎坡改梯51.28hm2),保土耕作1298.04hm2,封禁治理426.41hm2;修建蓄水池12口,沉沙池49个,整治堰塘2座,排灌渠系6.57km(其中30×30cm渠道2.52km,40x40cm渠道1.76km,50×50cm渠道2.30km ),***道路6.07km(其中1.2m宽***道路1.14km,1.5m宽***道路3.23km,2.0m 宽***道路1.01km,2.5m米宽***道路0.69km )。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最低不低于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省***区域内的外地企业,按照各行业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1.5近五年已完成( 0个)类似项目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多个标段的,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3.4投标人在信用方面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投标: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ina.gov.cn/)、“信用四川”网站(http***c.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省***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8/xxgx/index.aspx) 企业或注册从业人员诚信分值低于60分(含)的。 在全国***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gov.cn)中有不良行为记录在限制期内的。 在全国水利***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g/)中被列入“黑名单”。 4.招标文件*** 4.1实行网上报名,网址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月3日至2024年4月22日17时,登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工程量清单;图纸)。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日9时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com(详见遂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后台系统的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且在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指定方式递交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地 址: | ***市太***道南段100号 | 地 址: | ***市***区育***路11号1栋118层1、2号 | 邮 编: | 621200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陈先生 | 联 系 人: | 敬先生 | 电 话: | *** | 电 话: |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 址: | / | 网 址: | / |
注:(1)招标人应对本招标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招标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以及选择项外,不得有任何的增加或改动,否则无效。 (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不得限制联合体成员数量。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在评标时也不得作废标处理。 (4)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合同段)的,删除本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内容3.3。 条、款、项、目,在同一章内重复或引用的,不再标明“章”的名称,只直接写条、款、项、目,下同。 (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含组价***式为(PDF/WORD/RAR/EXCEL…)。 (6)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是投标人单位***。 获取招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和参加开标的人(即“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可以不是同一人。 (7)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1.4.1要求的证件外,招标人不得再另外要求投标人提供和出示其他证件和资料。有关部门和单位***,投标人可在中标后办理。 (8)《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发布招标公告的次日起算,期间开始的日(发布招标公告的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8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08年12月22日。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应当在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 如某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08年12月22日,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应至少在2008年12月6日及之前。时间不够但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延长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5日。”《***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第(四)条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5日,其中必须含1个以上工作日。” 招标人不得利用节假日,尤其是类似于“黄金周”的长假发放文件,特别是发放期最后一天应当回避节假日。 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日期为2016年4月28日,发放招标文件***5日,从2016年4月28日就应发放招标文件,由于2016年4月30日、2016年5月1日、2016年5月2日不是工作日,发放招标文件***2016年4月28日、2016年4月29日、2016年4月30日、2016年5月1日,2016年5月2日、2016年5月3日。 以日为期间的计算方法,下同。
招标文件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dth:70px;">文件类型 | 文件名称 |
---|
1 | ***水利发展资金***市古井溪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1 | SNJY(2024)0226-2-1 | 技术标 | (招标)招标文件000.ZBJ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