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4.服务内容:路面修缮、防水修缮、室内地面修缮、墙面修缮、天棚吊顶修缮、门、窗、玻璃、电气拆除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描述)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企查查网站***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查询截图),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经查询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截至本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7.单位***、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响应;
8.特定的资格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禁止转包或分包;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满足,否则将取消其资格。
三、报名方式
1.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及其他形式的报名。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需填写完整报名表(附件1)发送至邮箱zhaoshuo@nifdc.org.cn(邮件命名:***零星修缮工程施工采购项目+报名单位***)。
2.报名供应商需提交真实有效的响应文件并加盖公章,密封邮寄或送至中检院联系人处。
3.报名及文件邮寄送达时间截止至******月***日16: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四、供应商确定原则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方式,供应商根据项目工程量逐项进行基准单价***预算基准单价***评审。本项目以通过资格要求,且有效总报价***定供应商。采取“分散委托,集中支付”的方式承担我院零星修缮工程施工。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地址:***市***区***路31号***后勤服务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zhaoshuo@nifdc.org.cn
附件:
1.项目报名表
2.供应商响应文件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