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代码 | 区域 |
2104-331122-07-02-143281 | 缙云县 |
审批事项公示信息 | ||||
行政许可其他ID(关联行政许可其他表) | Id | 公司名称 | 决定文书号 | 项目名称 |
235730 | b05ff3f9aee548891819f4bc06512cee_7 | 松滋市鑫盖包装有限公司 | 松环保审文﹝2020﹞30号 | |
审批类别 | 许可内容 | 许可机关 | 决定日期 | 截止日期 |
松滋市鑫盖包装有限公司:你公司委托湖北楚天焕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松滋市鑫盖包装有限公司鑫盖包装...... |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松滋市分局 | 2020-05-27 | 2099-12-31 | |
许可状态 | 地域 | |||
CN |
松滋市鑫盖包装有限公司(行政许可详情_其他)松滋市鑫盖包装有限公司厂房扩建项目审批结果由中项网(www.ccpc360.com)2021-11-24更新发布!
松滋市鑫盖包装有限公司,决定文书号:松环保审文﹝2020﹞30号,审批类别:许可内容:松滋市鑫盖包装有限公司:你公司委托湖北楚天焕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松滋市鑫盖包装有限公司鑫盖包装改扩建项目(三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荆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实行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荆环发〔2019〕21号),该项目符合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范围,可不经评估及审查,直接出具审批意见。根据你公司承诺和《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可以按《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建设,项目实施相关法律责任由你公司自行承担。你公司应当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应做到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该项目的“三同时”环境监察工作由松滋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2020年5月27日,许可机关: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松滋市分局,地域:CN;其中松滋市鑫盖包装有限公司(行政许可详情_其他)松滋市鑫盖包装有限公司厂房扩建项目的审批结果为:批复。
松滋市鑫盖包装有限公司(行政许可详情_其他)松滋市鑫盖包装有限公司厂房扩建项目该项目具体的审批文号为:。
登录中项网(www.ccpc360.com)即可查阅该项目最新信息!
咨询电话:400-816-1360 联系邮箱:ccpc360@163.com
此项目来源于互联网,如涉及侵权,请联系19107495167
法律声明:以上信息仅供中项网用户用于供求双方业务对接和统计分析使用,若因不合理使用导致法律问题,用户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 拟在建项目
- 招投标项目
- 审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