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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招标编号:CR24(2022)-CQGD18-WZCG-018

 

1.招标条件和招标依据

1.1招标条件

重庆轨道交通18号线项目已通过国家和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重庆轨道交通18号线常规系统工程气体灭火管网系统(含设备)、热浸锌模压式彩钢桥架(金属线槽)、镀锌钢材招标前期工作已经准备就绪,项目建设单位为重庆轨道十八号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本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重庆轨道5A线PPP特许经营协议》;

7)《重庆轨道十八号线项目机电设备采购方案》轨道总包部物〔2020〕50号;

8)《关于机电工程给排水及消防等专业用户需求书签发的通知》(轨道机﹝2021﹞82号);

9)《中铁建重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采供应管理办法》(重投经管〔2021〕246号)。

10)《轨道交通18号线工程动力照明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用户需求书》。

11)《重庆轨道十八号线技术规格书》

12)《重庆轨道18号线工程气体灭火系统(管网系统)采购与安装用户需求书(自购设备及关键材料)》。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概况

重庆轨道交通18号线为重庆市南北贯通轨道交通的主干线,起点为富华路,途经渝中区、九龙坡区、巴南区和大渡口区,串联大杨石、李家沱和大渡口组团,止于跳磴南站。工程线路全长29.068km,设跨江大桥两座,其中地下线路18.728km,高架线路9.580km。共设19座车站,其中地下站12座,高架站7座,沿线分别与1号线、2号线、5号线、9号线、12号线和环线换乘。设金鳌寺车辆段1座,富华路停车场1座;新建电厂主变电所1座,同时与既有二号线共享白居寺主变电所。

项目建设期为4年。

重庆轨道交通18号线常规系统一标位于重庆市渝中区、九龙坡区,工程范围:富华路停车场(不含装饰装修)至电厂站(含)及出入线区间工程,包含富华路停车场(不含装饰装修)、富华路站、歇台子站、奥体中心站、石桥坪站、杨家坪站、滩子口站、黄桷坪站、四川美院站、电厂站车站及区间、富华路出入线区间装饰装修(含砌体工程)、导向标识、附属设施、给排水及消防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管网系统(含设备),通风空调系统、动力照明系统工程。

2.2招标内容

重庆轨道交通18号线常规系统一标(富华路-电厂)工程车站、富华路停车场气体灭火管网系统(含设备)热浸锌模压式彩钢桥架(金属线槽)、镀锌钢材招标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货物的设计、图纸深化、制造、监造、装配、试验、保险、仓储、运输、调试、设计联络、交验、质保期服务、检测、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培训、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以及与土建设计、设备系统设计、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等单位配合接口相关事宜。

2.3招标主体

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分公司

 

2.4包件划分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元)

气体灭火管网系统(含设备)

QMGW01

51503

8

200

热浸锌模压式彩钢桥架(金属线槽)

CGQJ01

39154.27

5

200

镀锌钢材

GC01

5563.504

10

2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气体灭火管网系统(含设备)相关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设备生产资质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投标人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即可)。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其注册时间不小于三年,注册资金不小于500万元,并提供产品授权书。

3.1.2生产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的生产、制造能力,有较先进的制造、加工技术和加工设备、装置;有完善的检测、试验设备;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资金保障能力,最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状况应为连续三年盈利。需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后出具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1.4信誉要求:最近五年内(2017-至今)无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说明正本。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资信(信贷)情况良好;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未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最近五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17年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且未在最近五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提供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5质量及业绩要求气灭管网设备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小于5000万,具有近5年内(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完工并试运行的日期为准)具有至少3条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或机场或大型枢纽)工程的气灭管网设备供货业绩,单个合同金额300万及以上(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书和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合同不能反映业绩评审因素时,还应提供业主证明原件)。

3.1.6凡国家强制要求进行cccf认证的产品,厂家需提供cccf.com.cn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检测认证合格书。

3.1.7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厂家应满足以上质量及业绩相应要求。

3.2热浸锌模压式彩钢桥架(金属线槽)相关要求: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设备生产资质的生产厂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投标人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即可)。

3.2.2生产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的生产、制造能力,有较先进的制造、加工技术和加工设备、装置;有完善的检测、试验设备;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3财务要求:投标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资金保障能力,最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状况应为连续三年盈利。需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后出具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2.4信誉要求:最近五年内(2017-至今)无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说明正本。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资信(信贷)情况良好;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未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最近五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17年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且未在最近五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提供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2.5热浸锌模压式彩钢桥架采用德国 TOX 技术设备铆接;耐腐蚀,高强度, 桥架使用寿命超过 30 年无二次污染,符合国家节能环保产业升级政策,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制造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2000 质量体系认证及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近三年具有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或机场或大型枢纽)工程供货业绩。

3.2.6热浸锌模压式彩钢桥架包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镀锌钢材相关要求

3.3.1资质要求:根据市场调研,钢材供应一般均为经授权的代理商进行直接供应,故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商,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投标人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即可)。投标人其注册时间不小于三年,注册资金不小于2000万元,并提供产品授权书。截至开标日投标人账户现金存量不小于1000万(需提供账户现金存量证明,银行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3.3.2生产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的生产、制造能力,有较先进的制造、加工技术和加工设备、装置;有完善的检测、试验设备;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3财务要求:投标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资金保障能力,最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状况应为连续三年盈利。需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后出具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3.4信誉要求:最近五年内(2017-至今)无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说明正本。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资信(信贷)情况良好;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未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最近五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17年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且未在最近五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提供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3.5镀锌钢材生产厂家具有已经成功地制造同类产品的生产经验,制造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及 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3年内(至投标截止日期)具有与国企、央企单种类别材料不小于2000万的贸易供货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合同不能反映业绩评审因素时,还应提供业主证明原件。

3.4其他要求

3.4.1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3.4.4 本次招标设备一包一投。

3.4.5 投标人所投设备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3.4.6气体灭火灭管网设备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为设备合价的1%,质保期结束后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单价3年内保持不变,之后每3年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单价上浮率不超过5%。

3.5 执行标准

3.5.1执行标准 (投标人应采用以下规范或标准之最新版本)

3.5.2 气体灭火灭管网设备:《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地铁设计防火标准》GB51298-2018、《重庆市地铁设计规范》DBJ50-244-2016、《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2010、《气体灭火系统及部件》GB25972-2010、《气体灭火系统及零部件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A400-2002、《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2008、《惰性气体灭火剂》GB20128-2006。

3.5.3热浸锌模压式彩钢桥架(金属线槽):GB/T12754-2006《彩色涂层钢板及钢带》、T/CECS31-2017《钢制电缆桥架工程技术规程》、GT/T19215-2003《电气安装用电缆槽管系统》、GB/T 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和钢带》、《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1-2016《建筑抗震设计规范》、JGJ133-2013《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GB/T232《金属材料弯曲实验方法》、GB/T-13912-2020《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T6725-2017《冷弯型钢通用技术要求》、GB/T51336-2018《地下结构抗震设计标准》、JGJ/82-2011《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GB/T3098-2010《紧固件机械性能、GB/5464-2010《建筑材料不燃性能试验方法》、 GB/8624-2012《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 、GB/T17146-2015《建筑材料水蒸气透过性能试验方法》、GB/10294-2008《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防热板法》 、GB/5480.7-2004《矿物棉及其制品试验方法 第 7 部分:吸湿性》、GB/9787-1988《热轧等边角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6728-2002《结构用冷弯空心型钢标准》、GB/T 9945-2001《热轧球扁钢》、WB/T 1003-1995《热轧再生扁钢》、YB/T 037-2005《优质结构钢冷拉扁钢》、YB/T 4212-2010 《结构用热轧宽扁钢》、GB/50210-201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20《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T700-2006《碳素结构钢》、GB/T3274-2017《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GB/T13912-2020《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作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6414-2017《铸件尺寸公差》、GB/50061-2010《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GB/T3190-2020《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

3.5.4镀锌钢材类:《冷弯型钢》 GB/T 6725)、《紧固件机械性能》 (GB/T 3098)、《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 13912)、《彩色涂层钢板及钢带》(GB/T 12754)、《金属覆盖层 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13912)、《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碳素结构钢》(GB/T 700)、《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GB/T 3274)、《无缝热轧矩形钢管》(GB/T 6728)、《热轧槽钢》(GB/T 707)、《热轧不等边角钢》(GB/T 9788)、《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GB/T 3274)、《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作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T13912)、《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GB/T 8163-2008 、《连续热镀锌薄板及钢带》 GB/T 2518、《钢制管法兰类型与参数》GB9112、《平面、凸面板式平焊钢管制法兰》GB/T9119、热浸镀锌无缝钢管(国标 GB/T8163GB/T3087)、《钢制压力容器》 GB150、《钢制压力容器用封头》 JB/T4746、《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5017、《连续热镀锌钢板及钢带》(GB/T 2518-2019)、《连续热浸镀层钢板和钢带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 25052-2010)、《碳素结构钢冷轧薄钢板及钢带》(GB/T 11253-2019)、《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T 141-2017)、DL/T1114-2009 《钢结构腐蚀防护热喷涂(锌、铝及合金涂层)及其试验方法》、GB/T 700-2006 《碳素结构钢》、GB/T 716-1991 《碳素结构钢冷轧钢带》、GB/T 912-2008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及钢带》、(GB/T14383 锻钢制承插焊管件、GB/T14626 锻钢制螺纹管件)、JB/T6743-2013 《户内户外钢制电缆桥架防腐环境技术要求》、GB/T 3091《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 DL/T646《输变电钢管结构制造技术条件》、GB700-2006 “普通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GB/T 699-2015 “优质碳素结构钢钢号一般技术条件”、GB/T 3091-2015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21835-2008 “焊接钢管尺寸及单位长度重量”、管壁材质、工艺、厚度、镀锌厚度满足国家 GB/T 3091-2015GB/T 21835-2008、《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2015)、《钢塑复合管》(GB/T 28897-2012)、《涂覆钢管》( GB/T5135.20-2010)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T8923-1988)、《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 708-2019)。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1日(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正常上班)每日上午800分至11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以网银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单上须注明重庆轨道十八号线项目、包件名称及标书服务费),一包一投。投标人派代表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持单位授权书、身份证明及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转帐凭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如需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将上述资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572938461@qq.com,邮件正文载明公司名称,所投包件、联系人、联系电话。

4.2发售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585号新梅大厦18楼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分公司物资设备部。

4.3.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4.4招标文件售价:200/包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答疑

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若有需招标人澄清的问题,必须于2022年10月22日18时前将需澄清问题加盖公章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1511495972@qq.com并附上相同的word版本的文件。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2年11月8日上午830-1000分,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585号新梅大厦18楼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分公司会议室

6.2投标文件应当面递交给招标人。没有按条件密封或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方式

7.1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8日上午10:00

7.2 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585号新梅大厦18楼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分公司会议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时间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以下公开媒体上: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login.jhtml)、铁建商城(https://www.crccmall.com)。

公告时间:2022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1日。

9.联系方式

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分公司

    :刘女士                   魏先生         

话:17649986743             13220228783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585号新梅大厦18楼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分公司物资设备部

账户名称: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号:99610100102401711485 

10.监督人信息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轨道交通分公司物设部、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十八号线常规系统一标项目经理部合规官。

电话:021-62081285

在投标人报名期间,若招标人故意排除潜在投标人,可向监督人举报。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1: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

招标编号:CR24(2022)-CQGD18-WZCG-018

 

投标人单位名称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物资名称

 

包 件 号

 

联 系 人

 

手   机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电子邮箱

 

邮   编

 

     邮寄地址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购买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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