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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4-01-16 招标单位 我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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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尉氏县粮食物资储备库项目(一期)-第一标段:尉氏县粮食物资储备库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2023-12-20 10:37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尉氏县粮食物资储备库项目(一期) 第一标段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JSGCGK-2023-056 下载 招标人: 尉氏永达国家粮食储备库 招标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编制与委托 下载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评标办法.................................................................................................................................. 22 第四章定标办法.................................................................................................................................. 27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2 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33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4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5 第一章招标公告 尉氏县粮食物资储备库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尉氏县粮食物资储备库项目(一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尉氏永达国家粮食储备库,建设资金为政府专项债,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尉氏县粮食物资储备库项目(一期) 2.2项目编号:JSGCGK-2023-056 2.3项目总投资额:2655万元 2.4建设地点:尉氏县境内 2.5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计建设粮食接收清理设施、烘干设施和配麦设施,主要内容如下: (1)新建散粮接收和清理设施,含卸粮坑、清理塔、液压翻板等。 (2)新建散粮烘干设施,含烘干塔等。 (3)新建钢板仓,含烘前仓和烘后仓。 (4)新建控制中心及配套设施。 (5)运粮车两辆。 2.6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240日历天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随EPC总承包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7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 勘察设计:符合规范、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及招标人实际需要的要求; 施工: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二标段: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包含项目建设范围内设计、采购、施工及保修服务。 具体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内容: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施工图预算、后续施工过程中的优化、深化设计等;并配合完成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完成施工过程、现场配合、参加竣工验收、交付及工程质保等各阶段服务; (2)工程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包含本项目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等相关内容;并按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规定完成各检验试验、试运验收、项目移交、竣工备案、缺陷责任期修复和质保责任期质保工作; (3)其他应包含在工程总承包范围的工作内容。 第二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尉氏县粮食物资储备库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第二标段:尉氏县粮食物资储备库项目(一期)EPC总承包监理 2.10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三、投标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 资质要求: ①牵头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设计单位具有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人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②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并提供网页版查询截图; ③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 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在本单位不足3个月的以聘请之日算起,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3.4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即可)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存在行贿行为的,做废标处理(提供查询截图);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为准)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时间: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6其他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隶属于同一集团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截图); 3.7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3.7.1 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7.2 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方主要负责人;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第二标段: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注: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在本单位不足3个月的以聘请之日算起,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3.4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存在行贿行为的,做废标处理(提供查询截图);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为准)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时间: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6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截图); 3.7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fsggzyjyw.cn)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4.5、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月11日上午9点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尉氏县福园路东段宏泰大厦三楼)。 5.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尉氏永达国家粮食储备库 地址:尉氏县城西开发区 联系人:史岗杰 联系电话:13723280188 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龙亭区育新街 18 号(雅居美域小区临街方大咨询)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1-23234066 监督部门:尉氏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22712688,0371-2799006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尉氏永达国家粮食储备库 地址:开封市尉氏县城西开发区 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13723280188 1.1.3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龙亭区育新街 18 号(雅居美域小区临街方大咨询) 联系 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1-23234066 1.1.4 项目名称 尉氏县粮食物资储备库项目(一期) 1.1.5 建设地点 尉氏县境内 1.2.1 资金来源 政府专项债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包含项目建设范围内设计、采购、施工及保修服务。 具体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内容: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施工图预算、后续施工过程中的优化、深化设计等;并配合完成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完成施工过程、现场配合、参加竣工验收、交付及工程质保等各阶段服务; (2)工程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包含本项目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等相关内容;并按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规定完成各检验试验、试运验收、项目移交、竣工备案、缺陷责任期修复和质保责任期质保工作; (3)其他应包含在工程总承包范围的工作内容。 1.3.2 计划工期 24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符合规范、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及招标人实际需要的要求; 施工: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详见招标公告“三、投标资格要求” 1.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1.9.1 踏勘 ◆不组织,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预备会。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之日10日前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之日15日前 1.11.1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 / 1.12 偏离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即废标): 1.电子投标文件没有加盖投标企业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或签名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人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5.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量等级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 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7.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8.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9.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10.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投标报名时不一致的; 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2.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14.投标报(总)价高于招标控制(总)价的。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修改、答疑和其他有效正式函件等。 发布形式: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在解释顺序方面优先于该类文件之前的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为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日前 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系统内提出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1月11日上午9点3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变更等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变更等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3.2.4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费用由勘察设计费和工程建安费用两部分组成。其中: (1)勘察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 小写:650000.00元 大写:陆拾伍万元整 (2)工程建安费用招标控制价为: 小写:25680000.00元 大写:贰仟伍佰陆拾捌万元整 注:工程建安费、设计费报价不能超过控制价,否则以废标处理。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若投标人报价未响应,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报价允许低于招标控制价,但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3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 3.4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 1、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伍万元整 小写:5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 (投标人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或电子保函,转账需备注“***项目*标段投保证金”,项目名称过长可备注简称)。 2.1银行转账:请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kfggzy.kaifeng.gov.cn/kfczgc/15732.jhtml),各潜在投标人应按照《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进行操作,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 电子保函:根据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电子保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人也可以电子保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具体操作详见: http://www.kfsggzyjyw.cn/WSXXQXX/47040.jhtml附件:电子平台保函操作手册)完成电子保函绑定业务后,下载“投标保函”替代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5.1 近年财务状况 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即可) 3.5.2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2020年1月1日以来 3.5.3 近年完成的项目的年份要求 2020年1月1日以来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章或签字。 (2)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明确要求签字盖章的内容中,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按要求完成签字或盖章外,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4.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4.2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尉氏县福园路东段宏泰大厦三楼)。 5.2 开标程序 远程开标 6.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由招标人代表1人、经济及技术专家4人组成。 专家确定方式:在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以转账或保函的形式递交至招标人。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时缴纳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提交时间:由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缴纳; 履约担保退还:履约完成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保函形式参照:http://www.kfsggzyjyw.cn/WSXXQXX/47040.jhtml 咨询电话: 0371-27990062 注意事项:如在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按合同约定,承包人发生相关违约行为,其违约金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剩余部分无息退还;当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其违约金时,差额部分将从承包人合同金额中扣除。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保函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时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不含100万)万元以下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5%;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万以上至200万元的(含100万元),按工程合同价款的4%;工程合同价款在200万元至500(含200万)万元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3%;工程合同价款在500万元以上的(含500万),按工程合同价款的2%。 8.1 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定标过程原则上应于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后10日内完成,若不能按时定标,将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投标人对其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评标时不要求提供原件但投标文件中扫描件均需加盖企业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9.2 投标人应时刻关注发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变更、澄清、修改、答疑等,在发出之日起即视同投标人已收到该文件。 9.3 根据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汴公管办【2020】13号)的规定: 递交质疑或投诉的方式: 1、递交方式:提出质疑(异议)、投诉的方式为线上提起。(格式详见《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通知中的“工程建设项目质疑注意事项”/“工程建设项目投诉注意事项”) 2、递交地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投标系统中本项目“质询信息”位置线上直接提起。(如有疑问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 9.4 监督机构:尉氏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9.5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9.7 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根据项目招标控制价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办【2023】002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若中标人为联合体形式中标的,由联合体各成员分别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受托人支付) 9.8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9.9 (1)投标人必须承诺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提供内容均真实有效的承诺。 9.10 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 9.11 1、如投标人须知正文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3、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提供所证件及内容真实性负责,若有不实将视为弄虚作假、恶意投标,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中标资格。 4、招标人实质性响应条款:本项目中标人应须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质按量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10 电子招标投标 是; 具体要求: 1.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见3.7.3) 2.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关注推送消息。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请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5.投标人应按开标程序解密投标文件。 备注: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程序详http://kfggzy.kaifeng.gov.cn办事指南-操作规程);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1-23859291 11 其他 付款方式:中标人中标后以合同签订为准 12 1、投标人应对本次招标项目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每个投标单位项目经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其他已中标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已变更的,项目经理的任职行为依据豫建【2015】23号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应的变更证明资料,且将项目经理变更资料附至投标文件中,未附的视为有在建项目。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一经核实,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并处罚。 3、参与投标的建造师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施工项目的负责人。合同履行阶段需要发生变更的,应严格按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规定执行,且在变更后超过5个工作日不进行告知性登记备案的,作为个人不良记录行为并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示。 4、严禁串标、围标行为,在评审中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一经发现存在此类情况,一律按无效标处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 6、投标人应时刻关注发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变更、澄清、修改、答疑等,在发出之日起即视同投标人已收到该文件。 13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1. 总则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承诺)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定标办法;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发包人要求;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应发给所有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联合体协议书 六、设计方案 七、项目实施方案 八、项目管理机构 九、资格审查资料 十、服务承诺 十一、其它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报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一)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二)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三)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金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四)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本部分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的为准)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上传的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必须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声明,且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否则属于无效。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上传的电子版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上传的电子版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远程开标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系统中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经济及技术专家4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对评审结果(定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定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所有投标人情况、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情况(包括项目投标信息、管理人员信息、业绩信息等)、否决投标情况及原因等内容。 6.5 评标结果异议 招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审,并形成复审报告。招标人不得擅自改变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 履约担保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如有)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投标文件中应附如期签订合同承诺书。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 电子招标投标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开标、评标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规定 人员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范围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项规定 投标报价 不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总)价,否则视为废标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规定 技术标2.2.1 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 工程设计方案详细说明方案实施要点、设计理念明确、合理,否则不合格。 设计质量目标及控制措施 质量目标明确、控制措施方法合理、完善,符合项目要求,否则不合格。 设计工期承诺及保障措施 根据工期承诺及保障措施,明确、合理、完善,符合项目要求,否则不合格。 设计合理化建议 符合项目特点,建议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否则不合格。 项目实施方案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施工方案工作内容完整(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符合项目要求,否则不合格。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有质量管理体系与管理措施;有实验检验措施;否则不合格。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有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有应急事故处理措施;否则不合格。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有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否则不合格。 工期保证措施 有工程进度计划及工程进度计划措施;否则不合格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有设施设备配备计划(设施设备必须包含扬尘治理设备:洒水车、雾炮车、自动喷淋系统、冲洗设备);有劳动力配备计划;否则不合格 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 有施工进度表或网络计划图;否则不合格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总平面图布置符合项目要求;施工用地范围内的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消防的位置与尺寸,并应有文字说明;否则不合格 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否则不合格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否则不合格 风险管控措施 有风险管理措施;否则不合格 2.2.2 综合标评审标准 企业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的施工或施工总承包合同额≥1000万元类似项目业绩2项,不提供视为不合格。 备注: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或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清晰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由牵头单位或联合体单位提供均可。 2、 企业体系 投标人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不提供视为不合格。注:以上奖项须提供证书及红头文件扫描件。 履职尽责承诺 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 承诺未做出响应的视为不合格。 服务承诺 (1)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外等服务承诺详细、具体、切实可行。 (2)承诺在任何情况下保质保量按合同工期完成。 以上承诺未做出响应的视为不合格。 2.2.3 推荐定标候选人 推荐定标候选人的方法: 1、计算评标基准价C: C=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1、确定定标候选人: 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数量为F,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投标人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若报价相等,按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的序号由小到大的次序进行排序。 ①当F<3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②当3≤F≤10时,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③当10<F≤2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3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7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④ 当20<F≤10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6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14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⑤ 当100<F≤20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9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21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⑥ 当200<F≤50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12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28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⑦ 当500<F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15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35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注:①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家数少于应当确定定标候选人数量时,按实际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 ②若投标人报价出现并列则同时入围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数量不限于上述原则规定家数。 投标人参与计算的投标报价仅指工程建安费,设计服务费不参与。 1、评标方法(合格制)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定性评审。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定性评审标准 (l)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对每一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评审因素存在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3 书面决议 3.3.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一)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二)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三)评标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四)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3.3.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二)集体讨论;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四)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个人意见以及评标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评标结果 3.5.1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定标候选人。 3.5.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定标办法 1.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办法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 (4)《开封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 (5)本项目招标文件; (6)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定标候选人名单; (7)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定标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人。定标过程原则上应于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后10日内完成,若不能按时定标,将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3.定标方法 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指定成员将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中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4.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纳入招标人“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由集体研究决策,定标委员会负责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定标工作由定标委员会独立完成,本次会议确定业主代表人选。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3人及以上单数,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负责项目且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5.核查内容 定标委员会将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 第一标段核查内容包括: ① 实力:定标候选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业绩(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的施工或施工总承包合同额≥1000万元类似项目业绩)及荣誉(提供一项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发证时间为准)市级及以上质量类或安全类奖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② a.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b.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并提供网页版查询截图; c.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 ③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在本单位不足3个月的以聘请之日算起,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④企业信用信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为准)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时间: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⑤ 行贿受贿情况: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存在行贿行为的,核查不通过(提供查询截图); 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截图); ⑦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注:以上核查内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定标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完成后出具核查报告,核查内容不得设置不合理限制和隐形壁垒。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核查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核查的依据,不得在定标过程中随意新增定标资格条件和要求。 定标委员会严格履行定标环节核查责任,经核查发现定标候选人确有问题的,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和尉氏县公管办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2 家(含 2 家)时,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2 家(不含 2 家)时,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6.定标程序 本项目定标地点为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委员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定标: 1)确定定标候选人对应的代码球 定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可以现场参加定标会议,并随机选取代表各自号码的代码球。未派人员参加定标会议的定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不得否决其定标候选人资格,由在场监督部门人员随机选取代表其各自号码的代码球。 注:现场参加定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向定标委员会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及身份证原件,经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会场。未派人员参加定标会议的定标候选人向邮箱(hnfdzbkf@126.com)发送选取代码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一),未发送或逾期发送邮件的定标候选人视同认可选取结果。 2)随机选取 定标委员会将定标候选人对应的代码球放入选取箱(摇号机),从中随机选取1个代码球,选取的代码球所对应的定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定标委员会将定标候选人对应的代码球确定和选取结果进行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和监督部门进行签字确认。 7.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择优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人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信息;定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 8.定标后结果处置 (1)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2)中标人放弃中标、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从其他定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取;当剩余定标候选人数量少于2家(不含2家)时,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附件一:选取代码球委托书 选取代码球委托书 致:尉氏永达国家粮食储备库 关于贵单位于 年 月 日在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的“尉氏县粮食物资储备库项目(一期)(第 标段)定标会议”,我单位已收悉相关通知。因我单位当天无法准时参会,现委托本项目在场监督部门人员随机选取代表我单位的代码球,我单位对选取结果予以认可。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定标候选人名称: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招标人签定为准) 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 一、图纸质量要求 设计图纸应做到清晰、完整、尺寸准确、规格统一。 二、有关设计成果知识产权的问题: 1、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进行保密,如有泄漏,由投标人承担所有后果。 2、招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合理的调整和修改。 3、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4、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及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5、招标人有权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的同意而披露关于中标人的名称、合同条款。 6、中标方案可根据招标人要求,结合其他未中标设计方案,对本方案优化设计。 三、其他要求 (1)对承包人的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专业人员技术经验满足项目要求,相关人员持证上岗,精心作业、安全作业。 (2)相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的办理:协助业主办理相关手续、资料、备案手续的审批,保证相关资料、档案齐全。 (3)设备供应商:主要材料、设备的供应商须经发包人审核同意。 (4)场地围挡应符合《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场地围挡和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公示牌的通知》豫建设标【2016】55号文要求。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项目规模: 总计建设粮食接收清理设施、烘干设施和配麦设施,主要内容如下: (1)新建散粮接收和清理设施,含卸粮坑、清理塔等 ①新建汽车卸粮坑及移动式液压翻板。 ②新建散粮接收提升输送设施、清理设施(含振动筛、初清筛、去石机、色选机、分离机等),设备产量60吨/时(按小麦计)。 ③新建通风除尘设施,满足环保要求。 (2)新建散粮烘干设施,含烘干塔等 ①新建烘干设施2套300吨/天,配备热风炉、热风机、冷风机、除尘设施等。 ②新建配套输送及提升设施及对应的提升机塔架等。 (3)新建钢板仓,含烘前仓和烘后仓 ①新建钢板仓单仓仓容1000吨(按小麦容重计),钢板仓作为粮食烘干的烘前仓和烘后仓使用;同时作为小麦配麦仓使用(仓下设置计量装置)。 ②新建散粮出干粮装车料仓(不低于30吨),用于粮食烘干后及配麦后散粮发放装车使用。 ③新建出仓装车提升机塔架及输送设施。 (4)新建控制中心及配套设施 ① 新建控制中心,轴线尺寸为7m×24m,单层布置。 上述钢板仓、烘干塔、清理中心、控制中心等本期建设内容相关的总图工程(包括土方工程、绿化、给水排水管网、消防管网、供电官网等)。 2、总投资额约2655万元(设计费60万元,勘察费5万元,监理22万元,工程费用2568万元(其中土建工程870万元,设备工程1698万元)。其中勘察由牵头单位委托给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分包实施。 二、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 三、主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标段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联合体协议书 六、设计方案 七、项目实施方案 八、项目管理机构 九、资格审查资料 十、服务承诺 十一、其它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勘察设计费: (大写)(小写: );工程建安费: (大写)(小写: )的投标报价,工期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勘察设计达到 ,施工达到 。 2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且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4.如我方中标: (1)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3)我方承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5.我单位承诺: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我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或签名)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投标人 投标范围 投标报价 勘察设计费: 大写: 小写: 工程建安费: 大写: 小写: 投标范围 项目经理 姓名 级别 注册编号 身份证号码 设计负责人 姓名 职称 证书编号 身份证号码 质量 工期 投标有效期 资质 注:本汇总表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不得缺项。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 (盖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委托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投标的,此处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授权的“授权委托书”,与联合体成员的集体授权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联合体成员单位无需再单独进行授权。 四、投标保证金 1、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转账凭证、开户许可相关证明扫描件。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系统内下载的投标保函回执。 五、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1.联合体协议可为联合体原件的清晰扫描件。 六、设计方案 (投标人根据各自实际自行编制,格式自拟) 七、项目实施方案 (投标人根据各自实际自行编制,格式自拟) 八、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人员类别 姓名 职务 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名称 注册号或证书编号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身份证、社保证明等清晰扫描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网页版查询截图、社保证明等清晰扫描件;设计负责人应附身份证、注册证书、缴纳的社保证明等清晰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执业证或上岗证书、身份证等证件的扫描件。 姓名 年龄 学历 职称 职务 拟在本项目任职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九、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1.本表后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等材料的复印件。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二)近年财务状况 (三)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投标人须根据各公司情况,如实写出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五)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十、服务承诺 十一、其它资料 (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全称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元) 2、硬件特征码承诺承诺书(含“我公司承诺独自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3、投标人认为其它重要的材料。 投标人全称 投标报价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身份证号 投标质量 投标工期 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投标人全称 人员类别 姓名 职务 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质量员 施工员 预算人员 安全员 资料员 企业业绩 投标人全称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全称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元) 项目经理业绩(如有要求) 投标人全称 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建设单位全称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元) 注:本附件为必填项,便于后期公示制作,不参与评审。各投标人按自己公司投标文件内所附内容填写,若与投标文件内所附内容不一致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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