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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4-06-19 招标单位 我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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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EG_RSS.content.begin 新版电子交易平台项目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绍市发改中心【2024】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代建单位为绍兴市城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绍兴市越城区东浦街道西郊路南侧,绿云高架以东。 2.2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49624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107348平方米,其中南地块建筑面积 327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6870平方米,地上25870平方米),北地块建筑面积7460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9678平方米,地上44930平方米),工程费用约 74603 万元,建设床位 800 张(其中南地块床位 468张,北地块 332 张)。 招标估算价:约761.78万元(包含项目协助管理费、招标代理费、监理费、全过程造价咨询费,其中招标代理费23.66万元、全过程造价咨询费127.92万元、监理费610.2万元,项目协助管理费已综合考虑在监理费及全过程造价咨询费中,不另行计取)。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项目协助管理、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协助管理: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义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协助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投资确定; ②协助办理有关手续(包含规划许可、质安监手续、施工许可、档案归档、竣工备案等); ③综合协调管理服务(对项目建设实施计划管理、项目相关利益方协调、工程资料实施规范管理等); ④协助提出工程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方案比选等; ⑤现场管理; ⑥协助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 ⑦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备案、档案归档、整体移交等 (2)工程监理: ①承担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工程监理业务,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进行监督和控制,承担项目质量缺陷责任期维修监督义务; ②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 ③签发经设计单位认可并经业主审定同意的变更联系单; ④签发工程材料、设备质量文件、审核并签收施工单位报交的施工技术文件,对隐蔽工程验收、材料试验、进度报表等有关资料进行复核检查,无误后签发回施工单位,检查督促安全工作; ⑤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包括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 ⑥工程完工初验后(含中间交接)签发由施工单位提出的竣工验收报告,并参与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 ⑦定期召开监理例会,按业主要求定期向业主汇报工程实际进度与质量情况; ⑧审定施工承包单位移交的工程,建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 ⑨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依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审核意见书; ⑩业主要求其它事项。 (3)全过程造价咨询: ①进行施工图预算编制并出具报告; ②配合业主标底审核、财政审查; ③根据承包合同、进度计划编制用款计划书; ④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 ⑤负责对施工中标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供当月(期)付款意见书; ⑥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依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审核意见书; ⑦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招标人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⑧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 ⑨负责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提出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 ⑩通过对工程项目前期阶段、施工阶段的现场跟踪,就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合同管理、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及形象进度等涉及工程费用方面的问题配合发包人提供咨询和控制,并提供审核意见书; ⑪跟踪审计需符合浙审投〔2014〕27号《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细则》的要求; ⑫管线迁移、绿化迁移、拆迁合同签订、交通安全设施迁改等前期业主要求的其他咨询事项; ⑬工程结算(一审);负责与财政委托的审计单位(二审单位)核对,并根据二审意见出具最终工程结算报告。 ⑭管线迁改、征地拆迁、绿化迁改、临时围墙等除总承包工程外其他工程的预算审核和合同审核等前期事项及工程结算审计; ⑮其他以上内容不包括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内容。 (4)招标代理: 招标代理服务范围为涉及本工程的全部工程、服务、材料、货物的招标代理(含采购)等(招标人已完成招标的除外)。 2.4工程类别:全过程工程咨询。 2.5服务期限:自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 / 。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if !supportLists]3. [endif]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3.1.1 、3.1.2、3.1.3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①、②业绩条件或者投标人具备以下③业绩条件: ①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为准)完成过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监理业绩; ②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为准)完成过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的。 ③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为准)完成过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至少包含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服务内容)。 【注:①“公共建筑”定义以(GB50189-2015)中的定义为准,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含商住楼、仓储物流,下同。 上述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关键信息页)、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包括: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日期、规模以竣工验收资料为准,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1.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分项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或土建专业)资格(一级,2018 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 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下同)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②造价咨询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或土建专业)资格(一级,2018 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 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下同),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③监理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④项目管理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拟派上述人员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03月至2024年05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上述人员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03月至2024年05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说明: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项目管理负责人,但不能兼任项目监理负责人、项目造价咨询负责人,且分项负责人之间不可互兼。 2、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及监理负责人需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完成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统一市场主体库注册登记。(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 3.3.2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②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③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④资格业绩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均可提供。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潜在投标人自行注册登记。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5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4年7 月8日17:00时前缴纳(若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缴纳方式为: (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6224861565799122767;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袍江支行;账号:3110810043370000596;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担保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中自主选择办理。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函手续。 (3)注: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自行核对统一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避免出现保证金缴纳后无法匹配的现象。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6.3中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约定评标办法、定标办法。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7月 12日09:30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开标室。 6.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 6.6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监管机构: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代建单位:绍兴市城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胜利西路1234号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东街260号金丰大厦 联系人:戴潇洋 联系人:徐菊美、李小燕 电话:0575-85397725 电话:13386517055 招 标 人: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 19 日 附件下载: 【送审】招标文件---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6.19.docx ZJEG_RSS.content.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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