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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西安市应急中心消防水系统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西安市应急中心消防水系统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04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BSX-240620-10579 项目名称:西安市应急中心消防水系统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64,087.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并达到验收状态。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应急中心消防水系统改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应急中心消防水系统改造)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后附格式)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提供2022或2023年度供应商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或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以上五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章。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提供养老、医疗至少一种)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社保机关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代缴代办社会保障资金不予认可。)。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章。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附加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章子,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章。 (6)书面声明(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后附格式)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原件。(后附格式)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工程的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某某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工程的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承接工程的供应商为某某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承接工程的供应商为某某企业的证明文件(某某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承接工程的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应提供承接工程的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9)特定资格:供应商提供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章。 (10)特定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并提供2024年3月1日至今任何一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20日 至 2024年06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0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7月0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某某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 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 联系方式:029-867886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安北路8B陕西高速大厦16层 联系方式:029-87888601-80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锦、盖莲花、郭燕妮 电话:029-87888601-8014 陕西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0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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