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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LZY20240603(TJ01) 1、招标条件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洪排涝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关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洪排涝提质增效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长经经科审字【2023】3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由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解决。现对该项目虹桥街排水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虹桥街排水工程施工。 2.2招标范围:改造经开区雨水管线、行洪通道,完善防洪排涝、排水处理体系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建设地点:经开区南区及北区。 2.4最高投标限价:2999255元。 2.5工期要求: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和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同类或类似业绩一项。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 3.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5.1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最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3.5.2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3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3.5.4专职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C证); 3.5.5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否则按废标处理。 3.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外省入吉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6月20日8时30分至2024年6月26日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长吉南线与合肥路交汇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为:114-243-283)直播形式进行远程解密开标,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标人+被授权人"。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人:朱龙 电 话:0431-8465459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吉林省金融大厦商业综合体二期8#楼 联系人:郝云坤 电 话:0431-8053113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82752638 邮 箱:jstzbc123@126.com 地 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 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88779829 邮 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 编:13040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 话:0431-84630014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LZY20240603(TJ01) 1、招标条件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洪排涝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关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洪排涝提质增效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长经经科审字【2023】3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由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解决。现对该项目虹桥街排水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虹桥街排水工程施工。 2.2招标范围:改造经开区雨水管线、行洪通道,完善防洪排涝、排水处理体系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建设地点:经开区南区及北区。 2.4最高投标限价:2999255元。 2.5工期要求: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和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同类或类似业绩一项。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 3.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5.1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最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3.5.2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3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3.5.4专职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C证); 3.5.5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否则按废标处理。 3.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外省入吉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6月20日8时30分至2024年6月26日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长吉南线与合肥路交汇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为:114-243-283)直播形式进行远程解密开标,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标人+被授权人"。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人:朱龙 电 话:0431-8465459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吉林省金融大厦商业综合体二期8#楼 联系人:郝云坤 电 话:0431-8053113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82752638 邮 箱:jstzbc123@126.com 地 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 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88779829 邮 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 编:13040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 话:0431-84630014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LZY20240603(TJ01) 1、招标条件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洪排涝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关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洪排涝提质增效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长经经科审字【2023】3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由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解决。现对该项目虹桥街排水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虹桥街排水工程施工。 2.2招标范围:改造经开区雨水管线、行洪通道,完善防洪排涝、排水处理体系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建设地点:经开区南区及北区。 2.4最高投标限价:2999255元。 2.5工期要求: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和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同类或类似业绩一项。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 3.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5.1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最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3.5.2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3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3.5.4专职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C证); 3.5.5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否则按废标处理。 3.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外省入吉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6月20日8时30分至2024年6月26日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长吉南线与合肥路交汇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为:114-243-283)直播形式进行远程解密开标,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标人+被授权人"。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人:朱龙 电 话:0431-8465459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吉林省金融大厦商业综合体二期8#楼 联系人:郝云坤 电 话:0431-8053113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82752638 邮 箱:jstzbc123@126.com 地 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 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88779829 邮 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 编:13040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 话:0431-84630014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特别提示: 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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