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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象山中学强基计划拔尖人才培养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更新时间 2024-12-11 招标单位 我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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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象山中学强基计划拔尖人才培养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12月11日 17:41 【】 contentTable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浙江省象山中学强基计划拔尖人才培养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浙江省象山中学 行政区域 浙江省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1日 17:4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无须响应人到现场。)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13:4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无须响应人到现场。) 预算金额 ¥315.8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豪迪、周健、李晶 项目联系电话 0574-27820692 采购单位 浙江省象山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靖南大街48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74-65775993 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74-27820692 contentTable 项目概况 浙江省象山中学强基计划拔尖人才培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 13:4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242309-C 项目名称:浙江省象山中学强基计划拔尖人才培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158000 最高限价(元):3158000.00(其中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培训费为1058000.00元,奖励金为2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158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为浙江省象山中学强基计划拔尖人才培养提供服务的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服务内容履约完成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 13:4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无须响应人到现场。)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13:4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无须响应人到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现场投递: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密封,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423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邮寄投递: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密封,邮寄至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考虑到开标地点,建议供应商于响应文件开启前一天邮寄至本采购代理机构处(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未密封文件将予以拒收。因未及时送达引起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①“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为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生成的本项目“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对应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并以介质存储的方式(U盘)(以下简称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只有在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但无法读取时或在解密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时,方可调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否则不予调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损坏、格式不符等致使异常情况处理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②供应商仅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但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者,其全部响应文件无效。 (3)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CA数字证书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 (4)响应文件制作:①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竞争性磋商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②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③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5)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根据供应商需求采用邮寄或代理机构现场领取。 (6)请各供应商根据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约邀请,进行竞争性磋商要约响应并自觉遵守各项响应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供应商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7)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某某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品目的响应。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本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象山中学 地 址: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靖南大街48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邹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775993 质疑联系人:张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657759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豪迪、周健、李晶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27820692 质疑联系人:吴盛霞 质疑联系方式:0574-2782069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象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传 真: 联 系 人: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55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浙江省象山中学强基计划拔尖人才培养项目【定稿】.pdf 331.4K 响应文件格式.doc 127K vF_detail_content_container vF_detail_m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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