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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西安曲江大明宫遗址区保护办公室大明宫遗址重玄门保护加固和设施提升设计方案竞争性磋商公告

更新时间 2024-12-11 招标单位 我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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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曲江大明宫遗址区保护办公室大明宫遗址重玄门保护加固和设施提升设计方案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12月11日 18:03 项目概况 大明宫遗址重玄门保护加固和设施提升设计方案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2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E2024-CS-2831-001 项目名称:大明宫遗址重玄门保护加固和设施提升设计方案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1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明宫遗址重玄门保护加固和设施提升设计方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明宫遗址重玄门保护加固和设施提升设计方案)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被授权人本单位证明(社保) (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 ”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供应商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12日 至 2024年12月1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2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6.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某某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6.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6.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6.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6.6《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 (七)其他注意事项: 各供应商应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采函[2023]14号文”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曲江大明宫遗址区保护办公室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玄武路78号 联系方式:029-864510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层 联系方式:029-884998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江西、马超 电话:029-88499829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11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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