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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构建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服务模式和开展政策质效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更新时间 2024-12-12 招标单位 我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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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构建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服务模式和开展政策质效评估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00-12353 项目名称:构建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服务模式和开展政策质效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50000 最高限价(元):6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包 组 号:001 包组名称:市区两级营商环境数据归集分析 一、项目背景 营商环境作为区域综合实力的体现,是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影响因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明确提出了6个方面的要求,其中第一条就是“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辽宁省委、省政府贯彻辽宁振兴发展要求,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事关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战略问题深入实施。 沈阳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全局性、基础性、根本性的重要任务,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营商环境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和世界银行B-Ready 指标体系,沈阳市计划对营商环境的现状、问题和发展潜力进行系统化监测,形成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优化建议,进一步推动营商环境改革闭环管理。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根据国家营商环境及世界银行B-ready指标体系,结合沈阳市实际,优化相关指标、细化指标细则,明确具体指标研究方法、标准、规则等内容,逐项归集市、区两级各指标领域事实数据,综合分析研判,形成市、区两级营商环境监测报告,呈现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状况,提出短板问题和整改提升建议,并针对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督导、审查验证,推动形成营商环境改革工作闭环。具体要求如下: (一)优化营商环境指标体系 结合国际国内标准优化指标体系:依据世界银行B-Ready指标体系,结合国家和省级营商环境考核要求,优化适合沈阳市实际情况的营商环境指标体系。细化指标细则,明确各指标的研究方法、监测标准和操作规则。 制定监测细则:对指标进行分类分级,明确市、区两级指标权重和数据归集要求。制定监测操作手册,确保指标适用性和评估方法的科学性。 (二)归集数据并进行综合分析研判 数据归集:系统归集市、区两级各指标领域的事实数据,包括政策执行数据、企业运营数据、市场反馈数据和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 综合分析:利用多维分析工具,对归集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剖析当前营商环境建设的优势、短板与关键问题。结合各类指标的动态趋势变化,形成市、区两级营商环境监测报告,全面呈现沈阳市营商环境建设现状。 (三)提出短板问题及优化建议 问题清单:针对监测中发现的短板和瓶颈,形成营商环境建设短板问题清单。问题清单需涵盖指标领域、问题描述、表现形式、影响范围等具体内容。 优化建议:围绕提升各领域营商环境的针对性问题,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整改建议,并明确具体措施和责任单位。 (四)跟踪督导与审查验证 整改情况跟踪督导:对问题整改进展进行全程跟踪督导,记录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实际成效。通过阶段性审查验证,确保整改工作闭环管理。 验证效果:利用体验式、情景化评估方式,对整改措施进行验证,包括模拟办事流程、随机企业访谈、政策体验走访等方式,确保措施真正落地见效,形成问题整改跟踪审验报告,推动90%以上问题整改销号。 三、项目成果物 1.《沈阳市营商环境监测分析报告》 2.《沈阳市各区、县(市)营商环境监测报告》 3.《沈阳市营商环境建设短板问题及建议清单》 4.《沈阳市营商环境建设问题整改跟踪审验报告》 四、时间要求 2025年3月底前:提交《沈阳市营商环境监测分析报告》、《沈阳市各区、县(市)营商环境监测分析报告》、《沈阳市营商环境建设短板问题及建议清单》。 根据问题整改进展,形成《沈阳市营商环境建设问题整改跟踪审验报告》,推动短板问题整改销号率达90%以上,予以验收合格。 五、项目承诺 供应商承诺独立开展本项目工作,在未经采购人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公开评估结果,如发现有违规行为,采购人可解除合约,由供应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服务团队人员要求 服务团队至少5人,包含项目负责人1人。 项目负责人具有丰富的营商环境研究经验,熟悉国内外指标体系和监测评估方法,负责统筹项目推进。 团队资质要求:团队成员需具有相关领域5年以上工作经验,具备类似研究或咨询项目经验。项目团队需具备独立设计、调研、分析和报告撰写能力,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550000 最高限价(元):5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背景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近年来,沈阳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驰而不息地抓创新、抓改革,建强平台、完善功能、解决问题,推动沈阳营商环境持续提质升级,经营主体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不断增强。 2024年,沈阳市以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为引领,以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首要目标,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为导向,以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数字政府为主抓手,扎实践行用心筹划、贴心服务、暖心沟通、舒心办事、公心交往的“五心”理念,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塑造“沈阳效率”“沈阳服务”“沈阳法治”“沈阳诚信”系列品牌,构建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社会主体多元参与共治新格局,陆续出台了《沈阳市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行动计划》、《沈阳市进一步推动降低经营主体成本实施方案》等系列政策措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更加注重改革实效的要求,沈阳市拟对营商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系统性评估,以系统性掌握营商政策落实情况及其对企业和社会的实际影响。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针对今年实施《沈阳市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行动计划》《沈阳市进一步推动降低经营主体成本实施方案》《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一封信》的落实推进情况,以及《沈阳市营商环境监测分析报告(2023年)》《沈阳市各区、县(市)营商环境监测报告(2023年)》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在部门数据审查核验、企业群众问卷调查、网络舆情监测等传统评估方式基础上,增加第三方线下走流程、与企业面访座谈、跟随企业办事等情景式、体验式评估方式和“无感评估”“无感监测”模式,重点检验形成的制度、机制方面改革创新成果的落地实施状况。具体要求如下: (一)全面梳理沈阳营商环境创新改革成果 全面梳理2024年沈阳市发布的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的政策文件,包括《沈阳市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行动计划》《沈阳市进一步推动降低经营主体成本实施方案》《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一封信》推进落实情况、《沈阳市营商环境监测分析报告(2023年)》《沈阳市各区、县(市)营商环境监测报告(2023年)》反馈的问题整改情况等,形成《沈阳市营商环境创新改革成果清单》。 《沈阳市营商环境创新改革成果清单》需按指标领域梳理,具体内容包括不限于成果名称、成果类型、成果描述、成果来源、成果成效等。 (二)核验与体验相结合多维检验政策实效 在传统政策核验方式的基础上,通过线下模拟办事流程、跟随企业办事等体验式方式、组织开展企业面访座谈,多维检验政策实效,评估衡量改革落实情况,梳理实际业务中存在的堵点难点,形成《沈阳营商环境创新改革成果检验清单》、《沈阳营商环境政策落实问题清单》。 《沈阳市营商环境创新改革成果检验清单》需要包括:成果核验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体验走访记录、部门数据审查核验记录、企业面访记录等)、核验结果、结果成效。 《沈阳市营商环境政策落实问题清单》需要包括:指标领域、问题描述、优化建议、责任部门等。 (三)高质量完成营商政策实施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沈阳营商环境创新改革成果梳理情况以及政策检验情况,形成结构清晰、数据详实、问题明确、建议具体的《营商政策实施情况评估报告》。 三、项目成果物 《沈阳市营商环境创新改革成果清单》《沈阳市营商环境创新改革成果检验清单》《沈阳市营商环境政策落实问题清单》《沈阳市营商政策实施情况评估报告》《沈阳市营商环境政策落实问题整改跟踪审验报告》 四、服务团队 评估项目服务团队人员至少4人在指定现场开展评估工作,团队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团队成员3人。 五、项目承诺 供应商承诺独立开展本项目工作,在未经采购人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公开评估结果,如发现有违规行为,采购人可解除合约,由供应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时间要求 2025年1月底前形成《沈阳市营商环境创新改革成果清单》;2025年3月底前提交《沈阳市营商环境创新改革成果检验清单》、《沈阳市营商环境政策落实问题清单》、《沈阳市营商政策实施情况评估报告》;根据问题整改进展,形成《沈阳市营商环境政策落实问题整改跟踪审验报告》,推动短板问题整改销号率达90%以上,予以验收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2日16时00分至2024年12月2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网上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以光盘U盘等形式单独密封和《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一同递交至21世纪大厦B座4楼文件接收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备份响应文件可以邮递方式送达,送达时间以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件人收到时间为准。备份响应文件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8楼。收件人:夏伟,联系电话:024-22896648。邮递送达请确保邮递联系人电话的清晰及畅通。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 联系方式:024-839639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024-22890043 邮箱地址:无 开户行:详见招标文件 账户名称:详见招标文件 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梦溪 电 话: 024-22896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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