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 2022-03-28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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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CR24(2022)-CQGD18-WZCG-002 1.招标条件和招标依据1.1招标条件重庆轨道交通18号线项目已通过国家和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重庆轨道交通18号线常规系统工程配电箱类、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招标前期工作已经准备就绪,项目建设单位为重庆轨道十八号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本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4)《重庆轨道5A线PPP特许经营协议》 (5)《重庆轨道十八号线项目机电设备采购方案》轨道总包部物[2020]50号 (6)《重庆轨道交通18号线工程动力照明设备供货与安装用户需求书》 (7)《中铁建重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和招标管理办法》(重投经管〔2021〕242号)。 (8)《中铁建重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采供应管理办法》(重投经管〔2021〕246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工程概况重庆轨道交通18号线为重庆市南北贯通轨道交通的主干线,起点为富华路,途经渝中区、九龙坡区、巴南区和大渡口区,串联大杨石、李家沱和大渡口组团,止于跳磴南站。工程线路全长29.068km,设跨江大桥两座,其中地下线路18.728km,高架线路9.580km。共设19座车站,其中地下站12座,高架站7座,沿线分别与1号线、2号线、5号线、9号线、12号线和环线换乘。设金鳌寺车辆段1座,富华路停车场1座;新建电厂主变电所1座,同时与既有二号线共享白居寺主变电所。 项目建设期为4年。 重庆轨道交通18号线常规系统一标位于重庆市渝中区、九龙坡区,工程范围:富华路停车场(不含装饰装修)至电厂站(含)及出入线区间工程,包含富华路停车场(不含装饰装修)、富华路站、歇台子站、奥体中心站、石桥坪站、杨家坪站、滩子口站、黄桷坪站、四川美院站、电厂站车站及区间、富华路出入线区间装饰装修(含砌体工程)、导向标识、附属设施、给排水及消防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管网系统),通风空调系统、动力照明系统工程。 2.2招标内容重庆轨道交通18号线常规系统一标(富华路-电厂站)工程车站、区间、停车场配电箱类、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招标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货物的设计、制造、监造、装配、试验、保险、仓储、运输、调试、设计联络、交验、质保期服务、检测、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培训、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以及与土建设计、设备系统设计、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等单位配合接口相关事宜。 2.3招标主体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2.4包件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如下: 3.1资质要求:配电箱类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设备生产资质的生产厂家商,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供应商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即可)。本次招标配电箱类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允许代理商投标,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除应满足以上资格基本要求外还应满足:注册资金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注册时间应大于3年(截止至投标日),且需提供产品授权书。 3.2生产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本次招标设备的生产、制造能力,有较先进的制造、加工技术和加工设备、工装;有完善的检测、试验设备;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资金保障能力,最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应为连续三年盈利。需提供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后出具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4信誉要求:最近五年内(2017-2021)无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说明正本。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资信(信贷)情况良好;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未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最近五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17年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且未在最近五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提供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5质量及业绩要求 3.5.1配电箱类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生产厂家具有已经成功地制造同类产品,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小于5000万元人民币,并有在中国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的供货业绩(单项合同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需提交合同、中标通知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3.5.2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生产厂家具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供货业绩,且按照GB 51309-2018执行的城市轨道交通正线(单条12个站点以上)并开通运营的不低于3条,需提交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资料、用户使用证明等证明材料。 3.5.3代理商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应满足以上质量及业绩相应要求。 3.6其他要求 3.6.1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 3.6.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3.6.4本次招标设备一包一投。 3.6.5投标人所投设备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3.6.6投标人必须提供所集成元器件厂家真实并满足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成交后业主有对元器件厂家调查的权力,如发现其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时,可对元器件厂家进行更换。 3.6.7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为设备合价的1%,质保期结束后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单价3年内保持不变,之后每3年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单价上浮率不超过5%。 3.7 执行标准 3.7.1本次招标物资设备应执行且不限于以下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若有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不一致之处,按高标准执行。在供货期间如有最新国家或行业标准,则产品应符合新标准要求。 3.7.2配电箱类:GB/T14048.1-2012《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总则》、GB/T14048.2-2008《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2部分:断路器》、GB/T14048.3-2017《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3部分:低压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及熔断器组合电器》、GB/T14048.4-2010《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4-1部分: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机电式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含电动机保护器)》、GB/T 14048.11-2016《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6-1部分:多功能电器转换开关电器》、GB13911《金属涂覆和化学处理》、GB 7251.1-2013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1部分:总则》、GB7251.3-2017《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3部分: 由一般人员操作的配电板(DBO)》、JB/T9661-1999《低压抽出式成套开关设备》、GB/T4207-2012 《固体绝缘材料耐电痕化指数和相比电痕化指数的测定方法》、GB/T11918.1-2014《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11918.2-2014《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第2部分:带插销和插套的电器附件的尺寸兼容性和互换性要求》、《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第一部分:一般要求》CEI/IEC60309.1-2005《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第二部分:插销和插套尺寸互换性的要求》CEI/IEC60309.2-2005、《多功能设备-自动转换开关设备》IEC 60947-6-1、GB/T 17626-200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GB/T4208-2008(P27)《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相关的IEC和国家标准。 3.7.3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51309-2018《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50157-2013《地铁设计规范》、GB51298-2018《地铁设计防火标准》、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T33668-2017《地铁安全疏散规范》、GB/T 16257-2008《城市轨道交通照明》、GB50034-201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22134-200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兼容性要求》、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DBJ 50-244-2016《重庆市地铁设计规范》。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4月2日(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正常上班)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以网银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单上须注明重庆轨道十八号线项目、包件名称及标书服务费),一包一投。投标人派代表持单位授权书、身份证明及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转帐凭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如需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人可以将上述资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1@qq.com,邮件正文载明公司名称,所投包件、联系人、联系电话。 4.2发售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585号新梅大厦18楼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分公司物资设备部。 4.3.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4.4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包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答疑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若有需招标人澄清的问题,必须于2021年4月5日18时前将需澄清问题加盖公章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72@qq.com并附上相同的word版本的文件。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上午8时30分-10时00分,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585号新梅大厦18楼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分公司会议室。 6.2投标文件应当面递交给招标人。没有按条件密封或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7.1开标时间:2022年4月26日上午10:00。 7.2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585号新梅大厦18楼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分公司会议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时间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以下公开媒体上: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login.jhtml)、铁建商城(https://www.crccmall.com)。 公告时间: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4月2日。 9.联系方式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魏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585号新梅大厦18楼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分公司物资设备部 账户名称: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号:*** 10.监督人信息中铁二十四局集团轨道交通分公司纪委监察部 电话:*** 在投标人报名期间,若招标人故意排除潜在投标人,可向监督人举报。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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