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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市】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动态监测和新增认定工作的通知的中标单位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4-13 截止日期 立即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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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详情

全县各农业企业、市级农业龙头企业: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现有农业龙头企业运行质量和层次,淘汰部分破产、带动能力不强、脱离农业主***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并及时替补部分***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拟***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动态监测和新增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认定

(一)申报条件

***市级龙头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组织形式。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农产品电子商务、休闲农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主营产品销售占比。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农产品电子商务、休闲农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为主,企业经营的主营农产品销售额占企业总销售额的70%以上;销售收入规模:粮棉油类(含蚕桑)、畜禽类、水产类、园艺(蔬菜、瓜果、花卉、苗木)类10005000500,年接待游客5万人次以上;农村电商类500B2C)2000B2B)以上;农业社会化服务类500

3、企业规模。总资产和固定资产规模:粮棉油类(含蚕桑)、畜禽类、水产类、园艺(蔬菜、瓜果、花卉、苗木)类100050015001000500300500200

4、企业效益。企业的(近二年)净资产报酬率应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企业不欠税、不欠工资、不欠利息、不欠社会保险金、不亏损。

5、企业负债与信用。企业资产负债率低于60%,企业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包括A级)。切实履行与农户签订的协议或合同。

6、企业带动能力。企业通过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村经纪人或农户签订经济合同,或以产业化联合体、委托生产、订单农业、入股分红和利润返还等形式,与农户建立可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粮棉油(含桑蚕)及农产品专业***市场等企业带动农户数500户或基地面积5000亩以上(特粮特经适当放宽)。畜禽、园艺(蔬菜、瓜果、花卉、苗木)、水产、市场、电商、休闲观光农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等产业的企业,带动农户数200户或基地面积1000亩以上。对特种、规模种养企业的带动农户数和基地面积适当放宽要求。

7、生产基地。企***市内建立稳定的、较大规模的原料生产基地。市内基地提供的原料占企业加工量的60%以上,其中通过签订合同、入股或合作方式采购的原料占65%以上。

8、产品竞争力。主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产销率90%以上。同时,企业的产品质量、科技含量、新品开发能力在同行业中居领先水平。

9、***市考核办督考并验***元以上农业项目企业可优先当年申报。

(二)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市农业产***市级龙头企业申报表》;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上年度资产负债表与损益表;

4、金融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信用等级证明;

5、由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与农民利益联结及带动情况的书面证明;

6、企业与农民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等签订的合同、协议;

7、企业相关的科技成果、专利、名牌、质量认证或有关部、省、市级表彰等材料;

8、出口企业出具由海关提供的企业代码及出口实绩证明;

9、企业法人代表签署的对本企业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10、企业及其产品实行追溯管理的相关证明或由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书面证明。

11、对照申报原则和申报条件,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送要求

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电子版资料必须与纸质资料一致。

202143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山水商务大厦101013室,电子版材料发到邮箱:xynwnyk@163.com

二、动态监测

1. 监测对象和内容

此次监测对象为2020年前(含2020年)认定的44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对已经更名的企业,应在表中分别填写企业被认定命名的原有名称***,其它具体要求见监测表填表说明。需变更企业名称***,要提出更名申请报告,并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名称***。

2.监测依据

按照新增认定申报条件开展监测工作。

3.监测材料

(1)填写《***市农业产***市级龙头企业监测表》

(2)2020年财务报表扫描件(需盖企业公章)

4.监测要求

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要严格对照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上报的材料要真实、完整、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经查实,将一律视为企业监测不合格,取消认定称号。

5.报送要求

2021430日前,将《***市农业产***市级龙头企业监测表》和2020年财务报表扫描件发送到邮箱:xynwnyk@163.com

2021430日前完成相关材料的上报工作,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


附件

1***市农业产***市级龙头企业运行情况监测和申报表

2盱***市级龙头企业名录




盱眙县农业农村局


202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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