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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1-05-19 截止日期 立即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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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详情


崇仁县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920号)和《***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及***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中央农业资源用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第二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等两个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019号要求,为实施好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秸秆资源情况

崇仁***省粮食生产大县,拥有耕地面积35万亩,其中:水田29.9万亩,旱地5.1万亩。农作物播种面积约67万亩,以种植水稻为主。2019年全年水稻种植面积59.6万亩,稻谷产量29万吨;油菜8.5万亩,豆类2.3万亩,薯类3.3万亩,花生面积5.1万亩,蔬菜面积14.7万余亩,其它瓜果2.26万亩。据初步测算2019年全县秸秆资源总量31.8万吨,其中水稻秸秆27.4万吨、豆类秸秆0. 9万吨、油菜秸秆1.1万吨、玉米0.15万吨、花生2.1万吨、薯类0.12万吨。

(二)秸秆综合利用情况 

2019年,全县可收集秸秆量约29.5万吨,利用量26.8万吨,其中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20.7万吨、离田饲料化利用1.2万吨、离田燃料化利用4.9万吨。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90.8%

二、试点目标和发展模式

(一)试点目标

2020年,全县农作物秸秆可收集量预期28.7万吨,较之2019年减少0.8万吨。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方面,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23.6万吨,新增2.9万吨;秸秆离田饲料化2.1万吨,新增0.9万吨;离田燃料化利用1.5万吨,较2019年减少3.4万吨秸秆综合利用合计量27.2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94.8%,较2019年增加4个百分点(表1)。

1 崇仁县2020年秸秆资源化利用量及综合利用率

年度

2019

2020

2020年增减量

秸秆可收集量(万吨)

29.5

28.7

-0.8

秸秆还田利用量(万吨)

20.7

23.6

2.9

秸秆离田饲料利用量(万吨)

1.2

2.1

0.9

秸秆离田燃料利用量(万吨)

4.9

1.5

-3.4

资源化利用率(%

90.8

94.8

3.9

 

2020年,计划在全县15***镇以种粮大户为实施主体,开展秸秆直接还田技术示范,示范面积4.65万亩,有效提升耕地质量,减少农作物化肥用量。在孙坊、六家桥和航埠等3***镇建立秸秆收储中心,收储秸秆0.9万吨,示范秸秆饲料化利用,推动我县肉牛养殖业的发展,构建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具体***镇秸秆综合利用目标分解详见表2

3崇仁县2020年***镇秸秆综合利用目标分解

名称

可收集秸秆量

(万吨)

秸秆还田量

(万吨)

离田秸秆量

(万吨)

秸秆综合利用率

%

***镇

3.11

2.58

0.35

94.2

***镇

1.83

1.48

0.25

94.5

桃源乡

1.49

1.23

0.17

94.0

石庄乡

1.35

1.18

0.1

94.8

***镇

1.15

0.83

0.26

94.8

***镇

2.25

1.85

0.28

94.7

三山乡

1.31

1.14

0.12

96.2

***镇

0.96

0.85

0.07

95.8

***镇

1.51

1.23

0.19

94.0

许坊乡

1.45

1.15

0.22

94.5

郭圩乡

1.27

1.21

0.01

96.1

***镇

0.96

0.85

0.07

95.8

六家桥乡

1.45

1.05

0.35

96.6

***镇

4.33

3.45

0.65

94.7

白路乡

4.28

3.52

0.51

94.2

全县合计

28.7

23.6

3.6

94.8

(二)发展模式

根据我县农作物秸秆资源量及离田资源化利用现状,2020年将采取多***元发展的利用方式,在重点做好秸秆还田的同时,依托***市场化主体对秸秆资源需求,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推动秸秆离田资源化利用和产业发展,探索简单实用、可复制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模式。

三、试点原则

(一)农***元利用坚持秸秆综合利用与农业生产结合,重点抓好秸秆还田及离田饲料化等利用,推进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推进秸秆处***元循环的方向发展。

(二)市场导向、建立机制充分***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

(三)科学推动、跟踪服务推进产学研相结合,整合资源,着力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构建服务支撑体系,强化培训指导,加快先进成熟技术的推广普及。

(四)规范程序、压实责任。规范项目奖补程序,实行先建后补方式。秸秆收储点建设,由各乡(镇)推荐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或企业秸秆粉碎全量还田示范建设由各乡(镇)在规定时间内以文件形式确定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镇遴选实施主体后报送崇仁县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试点内容及奖补方式

(一)秸秆还田技术示范

1.建设地点***全县有1445户种粮大户分布在全县15***镇,在每***镇以种粮大户为实施主体,开展大面积水稻秸秆机械粉碎全量还田技术示范推广秸秆高效还田,实现改良土壤、培肥地力和化肥减量全县合计秸秆还田技术示范面积4.65万亩。***镇秸秆还田技术示范任务见表3

2.还田技术要求每***镇遴选种粮大户连片实施。机械收割水稻时留茬高度在15cm以下,秸秆切碎长度在5-8cm,切碎后秸秆均匀抛撒。整地时,采用深耕翻压或深旋耕埋压秸秆。机械深耕翻压要求采用圆盘犁或铧式犁进行,翻耕深度18-20cm旋耕埋压也要求用大型旋耕机械进行

3.奖补标准及奖补办法。还田面积依据崇仁县秸秆综合利用全量还田核定管理奖补办法核定双季稻和单季稻分别核算。双季稻秸秆还田经实地验收合格后,每季每亩各补助2525232.5

 

3 ***镇水稻秸秆还田技术示范任务分解表

乡镇名称

秸秆还田示范任务面积(亩)

***镇

2500

***镇

1500

桃源乡

1500

石庄乡

1500

***镇

2000

***镇

2500

三山乡

2000

***镇

1500

***镇

2000

许坊乡

1500

郭圩乡

2000

***镇

2000

六家桥乡

2000

***镇

12000

白路乡

10000

合计

46500

 

(二)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农民参与的运行模式,以秸秆资源化利用主体企业为中心,遵循就近就地的原则,建设全县秸秆离田资源化利用收储运体系。

1.建设地点

在孙坊、六家桥和***镇依托秸秆资源化利用企业建立3个秸秆收储中心。收储的秸秆用于实施主体养殖的肉牛饲料。

2.建设内容及要求

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化秸秆收储钢构仓库3个,钢构仓库建筑面积4050平方米,预计收储秸秆0.9万吨以上;配套秸秆粉碎机3台、牵引式秸秆捡拾打捆机3台。具体秸秆收储钢构仓库建设规模、配套设施及实施主体见表4

4 崇仁2020年秸秆收储中心建设内容

序号

实施主体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单位

建设规模

1

***

六家桥乡

钢构仓库

平米

1350

秸秆粉碎机

1

牵引式秸秆捡拾打捆机

1

2

崇仁县下港养牛场

***镇

钢构仓库

平米

1350

秸秆粉碎机

1

牵引式秸秆捡拾打捆机

1

3

崇仁县天成养牛场

***镇

钢构仓库

平米

1350

秸秆粉碎机

1

牵引式秸秆捡拾打捆机

1

秸秆收储中心标准化建设要求:占地面积在1.5亩以上,钢构仓库檐口高度不低于5米,场地需要硬化,有专人看管、有围栏,有水源、防火及监控等设施,有相应配套的拖拉机、秸秆打捆机等机械设备,每个收储中心应年收储秸秆3000吨以上。秸秆收储中心所在地***镇政府在秸秆收储中心的建设规划、用地与用电等方面的需求应给予大力扶持。支持秸秆收储点开展秸秆离田服务。在收储点建设前,实施主体需要与县农业农村局签署三年之内不得改变秸秆收储点建设性质的承诺书,承诺年秸秆收集量。

3.奖补标准与资金预算

奖补标准:新建秸秆收储钢架仓库,按照钢架仓库建筑面积225/平方米标准进行补助(以验收面积为准)。未纳入农机购机补贴名录的新购秸秆粉碎机或秸秆捡拾打捆等设备,按照实际购买价***pan>45%标准进行补助。2020年,全县3个秸秆收储运中心建设补助资金预算为138.785)。

5 崇仁2020年秸秆收储中心建设奖补资金预算

序号

收储中心

实施主体

秸秆收储量

(吨)

奖补金额***n>

1

六家桥秸秆收储中心

***

3000

46.26

2

孙坊秸秆收储中心

崇仁县下港养牛场

3000

46.26

3

航埠秸秆收储中心

崇仁县天成养牛场

3000

46.26

合计

9000

138.78

4.项目验收

建设项目完成后,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对秸秆收储中心的建设内容进行验收,现场核算工程量,并通过第三方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必须大于项目建设的奖补资金;收储中心实施主体应建立详细的台账资料以备验收,具体包括秸秆收集打捆的人员、时间、地点、农户信息、照片、视频、利用及资金往来账目等。

(三)秸秆资源台账建设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县级农作物秸秆台账,通过秸秆产生量及利用量监测,掌握全县秸秆产生及利用情况,为政府制定政策和产业布局提供支撑。秸秆资源台账建设由县农业农村局农村能源管理站负责具体实施预算资金2

1.秸秆产生量台账建设。以***元,在孙坊,白路,河上,巴山,航埠等5***镇,每***镇抽取1个行政村共计5个行政村为采样地点,对每一个地点***,采用与播种面积规模成比例(PPS)的抽样方法,获取早稻、中稻及一季晚稻、二季晚稻、玉米、油菜、花生、豆类及薯类等主要农作物的草谷比、秸秆理论资源量、收集系数、秸秆可收集资源量等秸秆产生量基础数据。

2.秸秆利用量台账建设。通过实地调查获取主要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五化利用量。包括:1)秸秆直接还田量。采用统计、计算或估算方法获取。2)农户分散利用量。在在孙坊,白路,河上,巴山,航埠***镇抽取5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选取不同规模的25户共计125户农户进行抽样调查,调查其秸秆五化利用情况。 3)市场化主体利用量。通过普查获取全县从事初次加工或直接利***市场化主体秸秆五化利用量。20201230日前完成当***市场主体规模化利用调查和所有样本农户调查数据的整理和表格填报;2021430日前,完成2020年的台账数据录入、审核和上报工作。

(四)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支撑及管理体系建设

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成效,构建全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支撑体系和管理体系,拟开展如下相关工作。

1.实施方案编制。委托第三方编制《崇仁县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预算资金1.0

2.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委托***省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与资源环境研究所开展水稻秸秆还田与化肥减量增效、水稻秸秆异地覆盖还田、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农业试验示范;合作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开展秸秆还田示范技术指导,构建技术支撑体系。预算资金10

3.管理体系建设。开展项目示范现场观摩,利用新闻媒体开展项目宣传,制作宣传标识牌和墙体广告,印制技术资料,开展项目资料编印归档,构建项目管理体系。预算资金4.72

五、资金预算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资金的通知》(赣财农[2020]4号),省财政下达389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建设。考虑到我县秸秆综合利用的实际情况,资金使用方向计划安排包括秸秆台账建设、秸秆还田技术示范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和项目技术及管理体系建设等(具体见表6

6 崇仁县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计划资金明细表

序号

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

实施主体

建设指标

补***元)

1

秸秆台账建设

孙坊,白路,河上,巴山,航埠等5***镇

县农业农村局

秸秆资源量、利用量台账

2

2

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

六家桥乡,***镇,***镇

1.***2.崇仁县下港养牛场3.崇仁县天成养牛场

年收储和饲料化利用秸秆0.9万吨以上

138.78

3

秸秆还田技术示范

15***镇种粮大户

水稻种植大户或专业合作社

46500

232.5

4

技术及管理体系建设

15***镇

县农业农村局

编制实施方案1,开展田间试验示范3-4技术培训3-4次,提出秸秆综合利用模式1套,制作宣传牌15-20块,印发资料5000份以上

15.72

总计

389

 

六、进度安排

(一)20209~完成2020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编制。

(二)202010~12月。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及有***镇开展秸秆还田技术示范的实施主体种粮大户的遴选,落实秸秆收储点选址,统筹前期准备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制定项目资金奖补办法,做好项目宣传工作,开展技术培训。

(三)20211~9推进全县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实施,对各***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四)202110~11开展项目工作总结和第三方审计,发现问题,凝练技术模式,验收项目实施主体提交的拨款申请、合法有效发票及相关台账;对验收合格的,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及时拨付补贴资金,做好项目资料归档。

七、主要绩效指标设计

项目绩效主要体现在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秸秆资源化利用能力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率和耕地有机质提升等方面。2020年,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主要绩效指标见表7

7 崇仁县202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绩效指标体系

序号

指标名称

目标任务

1

秸秆综合利用率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2

耕地有机质含量提升

秸秆还田质量大幅提高,土壤有机质显著提升

3

秸秆资源台账建设

建立秸秆综合利用资源台账,动态管理秸秆资源

4

秸秆肥料化利用能力建设

在全县开展水稻秸秆还田技术示范46500亩,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

5

秸秆收储体系建设

建设秸秆收储中心3个,收储秸秆0.9万吨以上

6

秸秆饲料化利用能力建设

新增秸秆饲料化利用0.90万吨

7

组织措施落实

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专家组

8

满意度提升

群众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以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财政、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业农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镇领导为成员的崇仁县2020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吴升良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保障项目高效实施。

(二)资金保障

坚持政府扶持、社会支持、企业实施原则,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鼓励秸秆资源化利用企业多方筹措资金,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水平。

(三)技术保障

县农业农村局组建农技、农机、土肥、畜牧、农村能源和财务专家组成的崇仁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小组,并邀请***省农业科学院做技术支撑单位,指导秸秆综合利用实施,落实秸秆综合利用的各项关键技术,帮助试点单位***,提升利用水平。开展现场观摩、技术培训、巡回指导等活动。因地制宜制定技术方案,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选择成熟可靠、先进适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总结提炼一套以上可复制可推广的***路线和典型利用模式。

(四)制度保障

项目领导小组将建立调度制度,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碰头、一年一总结,及时掌握项目的进展情况,保障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建立秸秆综合利用资金奖补环节、奖补标准奖补办法和验收标准,从制度上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保障项目资金奖补到位

 

附件:

1.崇仁县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领导小组

2.崇仁县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技术指导小组

3. 崇仁县水稻秸秆全量粉碎还田核定办法

4. 崇仁县农作物秸秆收储设施建设标准

5. 崇仁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资金奖补办法

 


 

 

附件1

 

崇仁县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周国华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聂正高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华志萍  县政府办副主任

吴升良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军军  县财政局局长

戴建华  县发改委主任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黎海涛  县农机局局长

武美君  ***镇镇长

艾启荣  ***镇镇长

樊友茂  ***镇镇长

徐金保  ***镇镇长

徐韦华  ***镇镇长

   ***镇镇长

李惠民  ***镇镇长

吴光辉  石庄乡乡长

罗虎勇  六家桥乡乡长

   白路乡乡长

 三山乡乡长

吴子辉  白陂多乡长

邓高峰  桃源乡书记

刘丽敏  许坊乡乡长

刘俊腾  郭圩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吴升良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组成人员由县农业农局安排,负责项目实施具体事宜。

 

附件2

 

崇仁县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技术指导小组人员名单

 

 : 徐顺生  县农业农村局首席专家、高级农艺师

副组长:刘建军  县农业农村局农科所所长、土肥站站长

        官友金  县植保植检局局长

江志高  县蔬菜办主任

 员:邹明森  县农业农村局经作站站长

杨丽萍  县农业农村局产业化办主任

陈忠文  县农业农村局财会科长

朱正环  县农业农村局农技站站长

   县农业农村局科教站站长

陈友德  县农业农村局能源站站长

   县植保检局副局长

具体负责项目的技术培训、技术指导、科技成果转化、集成推广成熟技术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首席专家徐顺生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技术指导的各项日常工作。

 

 

 

 

附件3

 

崇仁县水稻秸秆全量粉碎还田核定

管理办法

 

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是秸秆综合利用的主要途径,是解决水稻秸秆最为有效的方式。它的应用可以增加土壤有机质,增肥地力,增加产量,提高米质的惠民工程。***省、市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县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奖补办法:

一、补助范围

凡列入我县县域范围内展示示范县秸秆粉碎全量还田面积的,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或企业均可申报崇仁县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秸秆粉碎全量还田奖补。

二、补助对象

从事开展秸秆机械化粉碎全量还田现代农业经营主体。

三、作业标准

    采取100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机配套秸秆还田机实施机械化还田作业,作业质量必须符合规定的技术标准,即作业耕深按照联合收获秸秆(留茬高度≤20cm)切碎(长度≤10cm)匀抛后进行还田作业的耕作深度≥20cm100马力以下拖拉机配套还田机作业和其他方式还田的面积一律不享受此项补助。

四、补助标准

2020年对秸秆机械化全量粉碎还田达到作业标准的进行补助。双季稻秸秆还田每季每亩补助2525

五、补助流程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本方案督促承担作业任务的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或企业做好秸秆粉碎全量还田示范县建设,乡(镇)人民政府发文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督促实施农业经营主体按要求落实作业机具,同时将作业示范县农户面积、实施主体进行张榜公示。

补助资金由实施农业经营主体集中申报。作业开始后,乡(镇)人民政府及农业农村局、财政部门对作业过程进行跟踪服务、对作业质量进行监管,以实施农业经营主体为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村级和相关部门人员对实施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或企业提交的申请补助面积,按不低于还田任务30%的比例进行核查,并组织7天以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由乡(镇)分管领导审批,签字盖章后确认。各乡(镇)人民政府对上报申请补助数据的真实性负总责。

县级审核:(1)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根据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作业面积和补助资金进行汇总。(2)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组织委托第三方根据崇仁县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第三方核查办法进行核查,要求现场核查不低于作业面积30%。核查结束后,分别于夏季810日和秋季111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提交相应核查报告。(3)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对照实施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或企业所在本作业县提交的GPS或北斗实测作业面积图对第三方核验结果进行核查。(4)第三方核查合格率数据和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核查结果作为奖补资金下达到各实施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或企业的依据。

县财政部门于当年125日前将夏秋补助资金分二次直接拔付到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或企业银行账户上。

 

 

 

附件4 

 

崇仁县农作物秸秆收储设施建设标准

 

为规范我县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建设,***省内已取得的成功经验,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我县农作物秸秆收储设施建设标准。

1.地址***。秸秆收储点选址应当考虑周边秸秆资源丰富、交通便利和水源充足;距离高压线或村庄100米以外,位置***;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空闲地或废弃地等,也可以利用企业闲置场地;场地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

2.场地建设。根据场地的地形条件合理空间布局,场地周围需要建设围墙,场地内建设相应的排水设施和晒场;堆放秸秆的钢构仓库建设面积不小于700平方米,仓库内场面要用水泥硬化,做到防潮防渗,钢构仓库檐口距离地面高度不低于5米,顶棚设计和施工要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注意安全性和实用性,保证秸秆堆场通风散热。

3.配套设备。匹配必要的秸秆打捆、装卸、堆放等设备,以利于充分利用仓储空间,减少场地用地面积。

4.消防安全。按照有关标准建设消防、防雷等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及器材应当齐全,并配套建有消防井或消防水池,或借助周边河流或水量充足的沟渠保障消防用水;电气设备安装及秸秆堆放需注意防火和人身安全;秸秆堆场应建设防雷设施。

5.标牌公示。在收储中心大门口及钢构仓库墙面需设置醒目的《XXX秸秆收储点》标牌及崇仁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建设公示牌。

 

 

 

 

 

附件5 

 

崇仁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资金

奖补办法

 

为推动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顺利实施,保障项目资金公正、公开、高效、安全使用,经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领导小组讨论,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主体遴选

1.自主申报。凡县域范围内从事秸秆还田或资源化利用的种粮大户、相关企业或社会化服务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愿向所***镇人民政府提出项目实施书面申请。项目申报材料应当目标明确、指标清晰、全面量化,以便于验收、绩效考核工作开展。

2.初步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企业或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及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初审合格后,推荐至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专家评审。 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择期组织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小组专家对***镇推荐申报的实施主体和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专家评审合格的实施主体纳入县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库备案,同时按照得分高低排序将评审结果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办公会研究讨论,最终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并按相关程序在政务信息公开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立项。

二、实施过程监督

4.台账建设。项目承担单位***,包括申报材料、用地批复文件、建筑设计图纸、建筑材料采购、配套设施设备采购,秸秆收集打捆的人员、时间、地点、农户信息,照片、视频、秸秆销售及利用方式、销售协议、资金往来账目等。

5.过程监管。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单位***,查阅有关台账;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小组不定期的对项目实施进行技术指导。

三、项目竣工验收

6.财务审计。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并委托第三方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财务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7.现场考核。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乡镇政府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现场验收,现场核算工程量、核实配套机械的类型及价***项目验收表》,验收合格后将《项目验收表》报送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8.资金奖补。县财政局依据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的资金奖补请求和《项目验收表》,足额支付给项目承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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