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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黄埔区新材料产业园园区一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
发布时间 2023-11-16 截止日期 立即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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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详情

***区新材料产业***区***市***路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

发布时间:***地址

***区新材料产业***区***市***路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

补充公告

***区新材料产业***区***市***路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

补充公告

***区新材料产业***区***市***路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e="font-family: 宋体;">JG2023-6551),于***1111***(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人声明》部分条款有修改调整,以本补充公告的附件一为准。

二、对招标文件***:

条款号

原文

现文

招标文件***《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企业资信“第三方评价***pan>

 

②投标人(联合体主办方)自 2018  年***月***日至今(近五年)获得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或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诚信评价***评价***获得过五次的得 3 分,获得过三至四次的得 2 分,获得过一至二次的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

②投标人(联合体主办方)自 2018  年***月***日至今(近五年)获得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或中国建筑业协会或***市政工程协会颁发的诚信评价***评价***n>AAA级,获得过五次的得 3 分,获得过三至四次的得 2 分,获得过一至二次的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

三、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项目原定的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时间及场地、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招标投标日程安排不作调整。***(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调整后)

 

广州***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月***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调整后)

***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区建设和交通局、广州***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及广州***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就参加***区新材料产业***区***市***路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成员行贿。

三、***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都在本单位***,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市房屋建***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八、***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如无,则填写“无”。)

九、***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

十、***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单位***,中标后将切实落实《***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粤办函〔2017〕708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版)的通知》(穗建质〔2020〕1号)、《关于***区建设项目推广使用封闭式外脚手架金属防护网的通知》(穗埔建﹝2019﹞66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进一步规***区建设工程施工围蔽标准的通知》(穗埔建﹝2020﹞183号)和***区、广州***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绿色施工、新型防护、施工围蔽的文件规定,按招标文件***、新型防护、施工围蔽工作负责,全面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绿色施工围蔽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如未履行承诺,经建设单位***,自愿接受被招标人拒绝规定时期参与后续工程投标的后果(时限按招标文件***,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十二、本单位***、建筑垃圾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等的运输委托给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区、广州***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的单位***。

十三、本单位***、拟派专职安全员未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失信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本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有效期内)。

十四、***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         声明企业: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项目负责人签字:

          *** 技术负责人签字: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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