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关注!您离开之前... 关注中项网服务号免费订阅项目... 注册免费体验中项网服务
服务热线: 4008161360
项目
  • 项目
  • 招标
  • 重点项目
  • 设计院库
  • 项目汇总
  • 统计分析
  • 展会信息
搜索




【,广西,南宁市】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关于南宁市良庆区五象路253-1号一层104号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2-11 截止日期 立即查看
联系人 立即查看 联系电话 立即查看
项目地址 立即查看 招标机构/单位/公司 立即查看
填报单位 立即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人 立即查看
设备词 立即查看 招标编号 立即查看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中项网会员用户开放, 【 注册 / 登录 】 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招投标详情

广西壮族***区***市***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院定于202411510:00至2024116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om/spc_item.htmid=CED136D3D9F36F386691B3FB795CB8B1,户名:***市***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雷勇名下位于***市***区***路253-1号一层104号不动产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市***区***路253-1号一层104号不动产

标的物详情:

拟拍卖标的物位于***市***区***路253-1号一层104号不动产,所有人:雷勇;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规划用途为:住宅;***楼层1楼,总楼层7层;房屋建筑面积:86.96㎡;无钥匙,有抵押;周边配套设施齐全,有汇佳幼儿园、金地幼儿园、蓝精灵幼儿园等学校;有一心大药房、客来悦、一定来百货便利店等生活配套设施,交通有:7***路、B***路公交车等。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一切以实际交付情况为准。

  1. 权证编号***tyle="background: rgb(255, 255, 255); color: rgb(0, 0, 0); line-height: 37px; font-family: Tahoma; 15px; 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normal; margin-top: 1em; margin-bottom: 0px;">不动产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邕房权证字第***号

    二、竞价***价***/span>:

    第一次拍卖竞价***span>******月1510:00至******月1610:00止(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第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起拍价***n>:340000600002000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出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价***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网账户(未有淘宝网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拍卖前一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统一看样时间与咨询联系人电话预约请自行前往。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本院已委托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代为进行拍品推介及展示(该项费用由法院在竞买成交款中支付,不另行向竞买人收取),竞买人可登陆淘宝相关链接了解拍品,竞买人需要咨询、实地勘查标的物的,***进行联系。联系人淡经理***443(联系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示: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以及办理的实际情况等,请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变更登记的任何承诺。

    *重要提示*

    一、对于公告写明的拍辅机构***,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卖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网络司法拍卖中恶意抬价***拍卖秩序的买受人或主要责任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竞价*****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span>15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市***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市邕宁支行,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拍卖贷支持金融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五象支行客户经理联系电话:***415(王经理)

    2.***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刘经理)

    亦可咨询本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

    ***电话:***443

    (联系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

    咨询电话:0771-***

    联系地址:***市***区龙***道***路60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市***区人民法院

    20231211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收取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保障网络司法拍卖公开、公平、公正、高效运行,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我院将网络司法拍卖的相关辅助性工作委托有关社会机构***,社会机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相关费用标准如下

(一)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成交价***n>

(二)动产成交价***n>超过(三)单宗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支付费用不得超过(四)因买受人原因悔拍且被依法没收竞买保证金的,如果拍品重新提起拍卖,则按照上述(一)、(二)、(三)项标准的10%支付辅助工作费用;如果拍品不再进行拍卖程序,则按照上述(一)、(二)、(三)项标准的30%支付辅助工作费用,费用从被没收的保证金中支付

(五)因标的物依法符合撤拍规定而撤拍、标的物拍卖流拍、变卖未成交或被执行人以其他方式履行、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或因其他原因终止拍卖的,甲方不支付辅助工作费用。拍卖或变卖未成交但以物抵债成功的甲方可以向乙方支付必要的实际支出费用(以发票为准),不超过上述(一)、(二)、(三)项标准的50%

(六)辅助工作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拍卖成交后从拍卖成交价***付。

 

本条信息

我来纠错或提供更多相关信息

欢迎纠错,一经核实,纠错一个项目的,我们将赠送您一个项目反查。

我想跟踪该项目

请填写您需要跟踪该项目的内容及什么阶段为您反馈。

我还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

请填写您需要反查项目的更多相关资料

 

会员特色服务
寻找项目
信息定制
项目跟进
业主库
设计单位
收藏信息
华项永达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中项永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16136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9号得实大厦一层北区

湖南中项网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中项永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中电软件园二期D6栋8层

子公司:中项智控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市场合作:18511848676

中项网服务号

中项网小程序

中项网APP

Copyrigt 2001-2034 中项网   京ICP证120656号   京ICP备10019002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71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