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关注!您离开之前... 关注中项网服务号免费订阅项目... 注册免费体验中项网服务
服务热线: 4008161360
项目
  • 项目
  • 招标
  • 重点项目
  • 设计院库
  • 项目汇总
  • 统计分析
  • 展会信息
搜索




【广西,南宁市】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关于南宁市良庆区良兴路13号天誉花园5组团6号楼一层109号商铺(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3-14 截止日期 立即查看
联系人 立即查看 联系电话 立即查看
项目地址 立即查看 招标机构/单位/公司 立即查看
填报单位 立即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人 立即查看
设备词 立即查看 招标编号 立即查看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中项网会员用户开放, 【 注册 / 登录 】 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招投标详情

***市***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2023)桂0103执11883

 

本院定于2024***月22***时***分到2024***月2310***分(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om/0771/03spm=a213w.***.courtList.359.lKKNP9,户名:***市***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黄少娥名下位于***市***区***路13号天誉花园5组团***楼一层109号商铺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市***区***路13号天誉花园5组团***楼一层109号商铺

标的物详情详见标的物情况说明表。

二、竞价***价***本标的物拟进行二次网上拍卖。

第一次拍卖竞价***pan>2024***月2210:00至2024***月2310:00止(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第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第二次拍卖竞价***span>待定。

第一次起拍价***an>361795人民币,保证金:72359人民币,增价***span>2000第二次起拍价***/span>

三、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天止接受咨询(具体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看样请在开拍前10天进行微信预约,法院不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为维护实地看样现场的正常秩序,看样实行实名登记制度,请到场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登记,未携带证件的不得进入现场看样,现场看样时应听从本院工作人员或者本院所委托的辅助机构***,现场看样人员不服从指挥,扰乱现场秩序的,本院将视情节予以处罚。***。咨询电话预约看样、贷款咨询:洲经理***869、黄经理***604、张经理***068。***交银行预审,预审结果、额度以银行为准该辅助机构***、看样及成交前的服务均为免费服务,如买受人需要该辅助机构***、按揭贷款等收费服务,可自行与该辅助机构***,与本院无关。如该辅助机构***,买受人可向本院投诉。投诉电话:0771-5679870;投诉地址:***市***区***路19号***区人民法院法院执行局。

四、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出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价***交;二人以上(含二人)参与竞拍,价***/span>

五、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七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六、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网账户(未有淘宝网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如办理委托,委托材料应在拍卖日前两个工作日交至本院审查)。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五个工作日前至本院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八、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当日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下列事项予以特别提示:……(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九、拍卖竞价*****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在网络竞价***span>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市***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交通银行南宁朝阳支行;账号:***),买受人凭拍卖保证金及拍卖成交余款的转账记录到***市***区***路19号***市***区人民法***楼立案服务厅6号窗口收费处领取相关票据;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如拍卖成交余款需要以拍卖按揭贷款方式来支付的,应自行到相关银行咨询贷款资质及贷款发放时间等事宜,并在拍卖成交后三日内向法院递交余款延期交纳申请书,本院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审查处理。

十、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请咨询相关金融机构。(1、中信银行“拍卖贷”业务详情请咨询:李经理***079、罗经理***694;2、兴业银行“拍卖贷”业务详情请咨询:汪经理***940、罗经理***016、戴经理***787联系地址:***市***区***路15号兴业银行大***楼零售信贷部;3、信用社“拍卖贷”业务详情请咨询:覃主管 ***、***036,联系地址:***市***区***路10号永凯春晖花园B区一层农村信用社;4、民生银行南宁分行“拍卖贷”业务详情请咨询:赵经理 ***097、齐经理 ***137、苏经理***602;5、工商银行“拍卖贷”业务详情请咨询:黄经理***116、杨经理***796、0771-***、***;6、中国银行“拍卖贷”业务详情请咨询:苏晓玖***572、梁忠***177。

十一、买受人以最高价***,应按本公告的期限要求将拍卖成交余款交至本院,逾期不交或者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卖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本院裁定重新拍卖后,原买受人不得参与拍卖。如重新拍卖的价***拍卖价***价***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如保证金数额不足以交纳的,原买受人需要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将强制执行。

十二、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1、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款依照法律规定缴纳;2、应缴、补缴、欠缴的其他款项,以及该标的物所拖欠的物业、水、电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税、费与拍卖人无涉。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咨询电话:洲经理***869、黄经理***604

          张经理***068

***:***

法院监督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市***区***路19号***市***区人民法院

详细信息可在***市***区人民法院网(http***t.gov.cn)上查询。

 

 

 

 

*********市***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十二二十一

 

 

 

***区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

收取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行为,保障网络司法拍卖公开、公平、公正、高效运行,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我院将网络司法拍卖的相关辅助性工作委托有关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社会机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相关费用标准如下:

一、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未实际承担辅助工作,因执行需要撤回拍卖的,被执行人无需承担费用;

二、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拍卖辅助工作后,标的物拍卖变卖成交或者申请执行人申请以物抵债成交的,被执行人按以下方式承担拍卖辅助工作费用

(一)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成交价***以下的,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为4‰;超***元的部分为1‰;

(二)动产成交价***的,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为2%***元的部分为1%。船舶、航空器等特殊动产参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标准支付费用;

(三)单宗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支付费用不得***元,单宗动产支付费用不***元,单宗案件支付费用不得***元。

三、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已承担部分拍卖辅助工作,在标的物拍卖成交之前,被执行人履行完全部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无需继续拍卖的,被执行人应按标的物的财产类型,以标的物的评估价***、询价***础价***法第二条的计算方式减半承担费用;如标的物未经评估,且无法询价***市场参考价***span>四、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承担拍卖辅助工作后,标的物经拍卖、变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拒绝以物抵债的,被执行人应按标的物的财产类型,以标的物最后一次流拍的价***,比照本办法第二条的计算方式减半承担费用;

五、因标的物需要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所产生的费用,被执行人按实际产生的费用承担

 

 

 

 

本条信息

我来纠错或提供更多相关信息

欢迎纠错,一经核实,纠错一个项目的,我们将赠送您一个项目反查。

我想跟踪该项目

请填写您需要跟踪该项目的内容及什么阶段为您反馈。

我还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

请填写您需要反查项目的更多相关资料

 

会员特色服务
寻找项目
信息定制
项目跟进
业主库
设计单位
收藏信息
华项永达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中项永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16136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9号得实大厦一层北区

湖南中项网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中项永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中电软件园二期D6栋8层

子公司:中项智控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市场合作:18511848676

中项网服务号

中项网小程序

中项网APP

Copyrigt 2001-2034 中项网   京ICP证120656号   京ICP备10019002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71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