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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市】高州市人民法院关于茂名市人民北路388号701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04 截止日期 立即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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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法院 关于***市人***路388号701房的 第一次拍卖公告 ***市人民法院将于******月***日***时至******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法院账户名:***市人民法院,网址:http***m/0668/06)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案号 (2024)粤0981执恢57号 权利人 陈金水 证号 粤(2019)***市不动产权第***号 坐落 ***省***市***区人***路388号701房 记载建筑面积 126.77㎡ 登记时间 ******月***日 房屋所有权来源 - 规划用途 住宅 权利类型 房屋使用权 权利性质 出让 网络评估 人民币5***元 起拍价******元 保证金 人民币***元 增加幅度 人民***元及其倍数 备注 本院负责交付工作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下列机构***:(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4)第(1)至第(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予准许参与竞拍。 发布的拍卖公告载明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及其相应法律后果等内容,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司法拍卖房产出现流拍等无法正常处置情形,不具备购房资格的申请执行人等当事人不能申请以该房抵债。 3、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竞买前情况须知: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法院对于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的认定不视为对相关合同有效性的认定。 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本院已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如双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起满***日,即视为已经通知)。在本公告发布前未发现有优先购买权人。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负责标的咨询及组织现场看样等工作。竞买人可拨打***293电话进行咨询或预约看样。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五、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迟***分钟。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价***。 拍卖竞价***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价***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本次拍卖活动的计价***币,拍卖时的起拍价***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应由其承担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及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等)。 六、特别提醒: 1、本院负责标的物的强制清场工作,标的物以实物现状拍卖,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拍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相关费用自理。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3.上述财产经拍卖后流拍且执行债权人不同意以物抵债,第三人在限期内申请以流拍价***以准许。 4.物业情况:如在拍卖成交交接前存在拖欠物业费的,无需买受人承担。 5、相关主体应缴纳税费的范围: 1、因网络司法拍卖涉及标的物产权转移变更登记形成的税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本院出具的成交书、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之日起***日内(非因买受人原因除外)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缴纳税费手续,买受人自垫付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到本院申报办理从执行款中退回垫付的税费等手续。买受人有正当理由无法在上述期间办理的,应当提前向本院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本院同意后可延期。不申请办理或逾期申请办理退税费手续的,本院将不再保留相应的预留退税费款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买受人自行向被执行人主张该权利。3、不动产过户期间如因房产及土地性质、用途、使用权类型发生变更产生相应出让金、房屋维修基金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有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7、***负责本次标的的相关服务外,无其他第三方机构***。 七、拍卖成交相关内容: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当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保证金后的余款)交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市桂圆支行,账户:***-021336行号:***0416。交款时请注明“网络拍卖”字样和(2024)粤0981执恢57号。 2、经本院核实到账后,在本院通知的时间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市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 3、法院出具成交确认裁定或以物抵债裁定后,买受人或以物抵债债权人应自收到该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在十五日内向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4、如不具备竞买或过户条件参与拍卖所产生的后果,由该竞买人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5、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因其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卖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6、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竞买人恶意抬价***意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等),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逾期未缴纳罚款的,本院将强制执行,并依法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进行信用惩戒。请竞买人谨慎决定竞买行为。 八、其他事项: 1、司法拍卖因拍卖财产本身价***价***竞拍成交价***的,可能出现竞买人参与竞拍时支付保证金及余款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2、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3、竞买人在拍卖竞价***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与本院联系。 咨询电话:法服:***293 举报监督电话:*** 法院咨询电话:***(严法官) 联系地址:***市高***路178号***市人民法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m/0668/06)”、“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www***) ”上查询。 ***市人民法院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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