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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和平区】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1,3,5号.多伦道23,25号.佳木斯道18号二十四层(不动产权证号:101031206237)的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17 截止日期 立即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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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详情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市***区***路1,3,5号.***道23,25号 .佳***道18号二十四层(不动产权证号:***6237)的不动产 公告(第一次拍卖)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月***日***时起至******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om/022/03,户名:***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市***区***路1,3,5号.***道23,25号.佳***道18号二十四层的不动产。 1、***市***区***路1,3,5号.***道23,25号 .佳***道18号二十四层(不动产权证号:***6237),***楼层:二十四层,总层数三十九层,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33.8平方米,使用(承包)期限******月***日至******月***日止。房屋规划用途为非居住,建筑面积1990.45平方米,房屋结构为钢混。详见评估报告 特别提示:1.经现场查勘,标的物整层平面被分割为多个房间,按酒店式客房形式设计布局,***运营管理,***承诺,标的物成交后如无法与买受人协商成后续承租事宜,主动将标的物腾空。 2.法院以现状拍卖,竞买人须接受拍卖标的物现状,以交付时为准;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标的物存在的上述情形,并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3.标的物转移登记(即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及时办理。本院负责向相关单位***。具备即时办理过户条件的,因本次过户发生的税(费),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需由交易双方各自缴纳。原登记产权人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原登记产权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可向本院书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款,由本院从成交价***人支付,退款申请截止日期为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30个自然日止,逾期本院不再保留成交价***人自行承担后果。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因过户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暖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负担。税费回复函仅供参考,最终以办理登记过户时实际发生的应缴纳税费额为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起拍价***7***元,保证金为4,070***元,增价***0***元。 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获悉,特在此公示。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月***日止(节假日休息)结束咨询,本院已委托“***”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统一安排),联系电话:***519。 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据前款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价***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抵债债权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移登记(即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及时办理。本院负责向相关单位***。具备即时办理过户条件的,因本次过户发生的税(费),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需由交易双方各自缴纳。原登记产权人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原登记产权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可向本院书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款,由本院从成交价***人支付,退款申请截止日期为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30个自然日止,逾期本院不再保留成交价***人自行承担后果。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因过户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暖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负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拍卖竞价***拍系统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可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农行天津龙城支行(行号:***9047) 账号:*** 2、支付宝网上支付方式:登陆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地址: w***-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的起拍价***竞拍成交价***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拍卖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w***-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竞买人如有贷款需求,请详读银行“法拍贷款业务公告”,具体贷款事项由竞买人自行与贷款银行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涉。 1、贷款银行: 中德住房储蓄银行 联系人:******738; 牛经理***572 天津农商银行 联系人:******370; 李经理***671 中国建设银行 联系人:******998 2、保险及代办服务: *** 联系人: 项目总负责人胡女士***992; 杨经理***722; 刘经理***942; 代办负责人李经理***270 注:本贷款提***道非阿里拍卖互联***道。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辅助机构***:***519 执行法官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市***区***路188号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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