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委托,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350525]JP[GK]***、***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2-06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25]JP[GK]***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A032005-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 1(套) | 否 | 详见招标要求 | *** |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包2:合同包预算金额:***元投标保证金:0元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2-1 | A032005-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台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 1(套) | 否 | 详见招标要求 | *** |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包3:合同包预算金额:***元投标保证金:0元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3-1 | A032007-医用内窥镜 | 电子阴道镜 | 1(台) | 否 | 详见招标要求 | 152000 |
3-2 | 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 1(台) | 否 | 详见招标要求 | 358000 |
3-3 | 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 | 荧光定量PCR仪 | 2(台) | 是 | 详见招标要求 | *** |
3-4 | 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 2(台) | 否 | 详见招标要求 | 600000 |
3-5 | 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 | 消毒机辅助配套设施 | 1(批) | 否 | 详见招标要求 | 260000 |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1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规定: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
(4)明细: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2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投标货物应符合以下规定: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若有附件也应提供),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有效期内(若有附件也应提供)。(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商务卷《标的说明一览表》中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应与备案凭证或注册证书上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包2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1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规定: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
(4)明细: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2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投标货物应符合以下规定: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若有附件也应提供),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有效期内(若有附件也应提供)。(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商务卷《标的说明一览表》中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应与备案凭证或注册证书上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包3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1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规定: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
(4)明细: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2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投标货物应符合以下规定: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若有附件也应提供),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有效期内(若有附件也应提供)。(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商务卷《标的说明一览表》中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应与备案凭证或注册证书上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执行。 (3) 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4) 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执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11-11 17:20至2021-11-26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12-06 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八二三中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展览城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永春县石鼓镇社山社区59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湖滨路37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曾
电 话:***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