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关注!您离开之前... 关注中项网服务号免费订阅项目... 注册免费体验中项网服务
服务热线: 4008161360
项目
  • 项目
  • 招标
  • 重点项目
  • 设计院库
  • 项目汇总
  • 统计分析
  • 展会信息
搜索




【湖南,永州市】蓝山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塔峰镇塔下路14号、21号一栋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7-03 截止日期 立即查看
联系人 立即查看 联系电话 立即查看
项目地址 立即查看 招标机构/单位/公司 立即查看
填报单位 立即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人 立即查看
设备词 立即查看 招标编号 立即查看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中项网会员用户开放, 【 注册 / 登录 】 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招标公告详情

***省*** 拍卖公告 ***省***将于******月***日***时起至******月***日***时止(竞价***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om/0746/09)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省***市蓝山县***镇***路14号、21号一栋房产,建筑面积229.08㎡,总层数2层, 2室2厅1卫,是集体土地只允许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流转,不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外买卖交易。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委托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统一安排看样。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保证拍卖物的真伪或品质。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竞买人请竞拍前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须在竞价***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本次拍卖标的物无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五、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日内将剩余价***指定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010750),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屋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本次拍卖标的物过户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真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网拍辅助机构:*** 咨询看样电话:***2540曾女士 本院监督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院联系地址:***省蓝山县***镇永***路旁,***420室 *** ******月***日

下载APP

扫码下载中项网APP

关注微信

扫码关注中项网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