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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市】磐安县尚湖镇尚路研至铜钿路基础拓宽工程堆放方剩余渣石
发布时间 2024-07-29 截止日期 立即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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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详情

磐安县***镇尚路研至***路基础拓宽工程堆放方剩余渣石 项目编号***让底价***0***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7-30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08-05  标的所***区 : ***省_***市_磐安县 上链存证项目上链中... 此项目信息来源为浙江产权交易所,未尽事宜由浙江产权交易所负责解释。 资产公告信息 标的基本信息 转让方简况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标的为磐安县***镇尚路研至***路基础拓宽工程堆放方剩余渣石,渣石方量约9621.3立方米 资产类别 其他 名称 磐安县***镇尚路研至***路基础拓宽工程堆放方剩余渣石 地理位置 ***省_***市_磐安县 标的基本信息 重大事项披露 1.标的的情况说明:标的为 磐安县***镇尚路研至***路基础拓宽工程堆放方剩余渣石,渣石方量约9621.3立方米 。本次转让标的报价***单价***/立方米,竞买人要充分考虑渣石的数量、材质、质量、比例、运输条件等因素以及因竞买产生的一切可能涉及的风险及责任。 2.工期要求:受让方必须配备足够的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标的交付后的装卸、运输等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清运完成,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3.运输管理要求:受让方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交警、交通运输和环保部门各项规范要求,车辆必须采取密闭、覆盖,出入工地必须清洗,在相关部门做好备案,严禁违法改装、严禁超载超限。受让方提货运输时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如在提货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违法行为,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其他要求: ①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安装好车辆洗车槽,及***道路硬化。车辆必须采取密闭、覆盖,出入工地必须清洗,做到清理清扫到位,洒水降尘及时,确保***路线不遗存抛洒渣土,路面整洁不扬尘等环保措施,且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② 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在运输过程中,要做好***道路的维护和除尘工作,***路造成损坏的,自行负责修缮,并自行负责解决运输过程产生的各类纠纷。 ③ 运输车辆必须向磐安县渣土办(磐安县交通运输局201办公室)报备,并随时配合甲方对运输渣石车辆***路径及其它检查;本次剩余渣石处置期间所产生的一切安全问题均由受让方负责。 ④ 受让方若未能履行以上条款每违约一次,乙方应支付甲方***元;累计违约3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已收取的价***,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价***约金并赔偿损失。 5.本次转让标的渣石总量约9621.3立方米 。本次转让标的具体方量以现场实物为准,成交价***调整。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方或组织方在竞价***为由而要求赔偿、调整成交价***成交后续手续等,否则视为违约。 6.对出让渣石的处置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处置完成期间应建立台帐,以备甲方监管检查。乙方不依约建立台账或拒绝甲方监管检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全部价***证金 7.本次标的交易价***以磐安县财政局开具为准。 8.对红线外未经处置部分一律不得外运,若外运移交相关部门做盗运处理。 9.磐安县***镇尚路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做好红线范围监督管理工作,严防超采超挖。 10..挂牌期间意向方自行组织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踏勘,踏勘所产生的费用及安全事宜由意向人自行负责。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 11.标的物图片仅作参考,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转让方、交易所对标的物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 12.受让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出让合同中除受让方相关信息及“成交价***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或向联系人索取报名材料,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磐安县***街道文***路88号702室。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转让方类型 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监管机构(部门) 市级国资委监管 批准单位*** ***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3.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交易机构 浙江产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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