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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遂宁市】遂宁能源职业学院体育场5#-2号商铺
发布时间 2024-08-18 截止日期 立即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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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详情

***体育场5#-2号商铺 标的名称 ***体育场5#-2号商铺 项目编码 DSCQ20243F***3 出租底***元 价***租挂牌底价***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8-13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8-19 一、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信息 1.***所属的3处房产,均为空置状态。按现状单个出租。子标的数量、位置、面积、租赁价***态等其他信息详情见《资产出租明细表》。 2.租赁期限:3年。成交后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3年期限合同。 3.标的查看联系人: 刘亦淳 联系电话:***.竞价***目采取动态报价***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 5.竞价***报价*** 秒/轮,加价****元或 0***元的整数倍。 标的信息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二、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出租底***元 价***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首年租金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3 个工作日内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承租人起租时间按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方式。承租方应于《商铺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转账方式一次性将第一年租金支付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账户。 四、价***: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收到应结算的交易价***用后即划转交易价***指定账户。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承租方应承诺:根据自身经营业态和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自行完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承租方应承诺:严格按出租方的经营业态规划入驻经营,不得提出异议。 3.承租方应承诺:装修不得影响出租方原构筑物的主体结构,不得拆除承重墙和承重柱,不得影响建筑物安全。 4.承租方应承诺:投入的装修、维修及一切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满,投入的装修装饰承租方不得拆除,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且在租赁期满后不得擅自损坏。 5.承租方应承诺:妥善使用和保管好出租方的各项财产,并承担***区域的保养、维护、维修责任。若因承租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商铺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承租方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6.承租方应承诺:租期届满后,将租赁商铺交回出租方,并结清租赁期满后未移交给出租方期间的一切费用。如果逾期***日没有交回商铺,出租方有权采取强制措施收回租赁商铺,并将留存在出租房产内的物品、设备等进行处理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7.承租方应承诺:竞租成功后,承租人因自身原因违约,不能与出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和履行租赁手续的,承租方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由出租方处置,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重新招租。 8.承租方应承诺: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为该房屋的实际使用人、占有人,应自行承担人身、财产及安全管理责任,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若因第三方责任造成房屋损害,承租方基于对房屋的管理义务而有责任向第三方追索赔偿。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 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由出租方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承租方。 1.《商铺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按出租方要求将租赁房屋交还给出租方; 2.承租方无《商铺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 3.承租方已结清房屋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气等费用,以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标的基本情况 1.***所属的3处房产,按现状单个出租。资产均位于遂宁能源职业学***区内,子标的数量、位置、面积、租赁价***态等其他信息详情见《资产出租明细表》。 备注:出租方对标的情况及交易注意事项已作充分披露和风险提示,公告及其附件等所描述的标的品质、数量、面积等仅供参考,如与实际有出入,不影响标的成交及成交价*** 2.资产现状:3个标的均处于空置状态。子标的具体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3.租赁期限:3年。成交后,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3年期限合同。 二、年度租金递增比例及房屋履约保证金标准 1.年度租金递增比例 成交价***,自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 10% 。 2. 房屋租赁保证金标准 (1)成交后,承租方应按比例向出租方缴纳房屋租赁保证金:首年***元以***元每铺收取;年***元以上的按首年租金的20%收取。商铺租赁保证金缴纳时间为合同签订后,办理装修备案之前。 (2)租赁期满,在承租方严格履行本合同且确保出租方资产安全、完整并结清在租赁期间的一切费用的前提下,双方办好移交手续后,出租方将所收取的租赁保证金如数退还承租方(不计算资金利息)。否则,出租方可不予退还保证金,并由承租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三、环境管理费 成交后,承租方应按以下标准向出租方缴纳环境管理***元/平方/年计取,首年在签订合同日起***日内缴纳,此后每年在缴纳当年租金时一并支付。 四、优先承租权及行权方式 本项目无优先承租权。 五、经营业态 1.本次出租标的均设置经营范围,子标的经营业态详见《资产出租明细表》,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请向出租方咨询并确认后,再进行报名。 2.成交后,承租方须严格按照规划的经营业态范围入驻经营且不得擅自改变经营项目或类别,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在规定的时间内腾退商铺,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3.竞租成功后,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接铺后,需按出租方要求办理装修许可证。在装修之前,必须出具合格的(符合国家、行业装修标准)装修施工图纸或效果图,报出租方方相关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 4.施工时必须遵循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装修。承租方必须按照备案的图纸进行装修,装修结束经出租方相关部门验收不违反国家、行业以及出租方相关规定后方可运营。 六、实地查看 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需前往标的现场查看出租资产,应全面了解本次出租资产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出租范围、出租面积、出租环境、抵押情况、水电气安装、经营业态范围、进场装修规定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如意向承租方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招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承租方竞租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承租方不得以标的存在瑕疵为由拒不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和支付租金,否则视为违约。 七、合同签订: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商铺租赁合同》。 八、房屋移交:成交后,首年租金及房屋保证金缴清后,出租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承租方使用。 九、拒签合同处置 若竞租成功后,意向承租方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出租方有权对交易保证金进行处置。承租方报名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双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十、其它披露事项 1.若承租方未按出租方要求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出租方有权扣除租赁保证金;若承租方在室内装修过程中,损坏出租方其他资产,出租方有权按资产相应价***,若租赁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剩余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2.安全责任 (1)承租方在装修商铺时,不得损坏出租方主体工程结构,不得影响相邻商铺正常经营,做好施工中的安全防范措施,所有因装修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装修过程中不得有违反消防法规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及施工方式,发生安全事故的(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及装修人员、导致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2)商铺从装修开始必须按国家消防法律法规配置灭火器材(根据商铺面积配置相应数量的干粉灭火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承租方必须时时刻刻注意校园各类安全,如引发安全事故,承租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3)强电安装或改装时,承租方必须根据自己所经营产品,准确计算用电负荷,设置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使用满足符合要求的***元器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承租方必须时时刻刻注意用电安全,如因用电安全引发的责任事故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其他信息详见《商铺租赁合同》(样本)及《资产出租明细表》。 4.本次招租过程中所涉及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书》。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保证金处置方式 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由出租方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承租方。 1.《商铺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按出租方要求将租赁房屋交还给出租方; 2.承租方无《商铺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 3.承租方已结清房屋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气等费用,以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合同样本.pdf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资产出租明细表.pdf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三、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信息发布终结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 动态报价***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覃春红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项目报名联系人 覃春红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五、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www***)及第四产权(www***)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参与网络竞价***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六、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 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 ,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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