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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1、延平区中山路155号103室住房招租
发布时间 2024-09-28 截止日期 立即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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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详情

1、***区***路155号103室住房招租 挂牌日期:2024-09-27***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地址 项目编号***名称 1、***区***路155号103室住房招租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省南平葫芦山国有林场 转让标的所***区 挂牌价***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5 挂牌日期 2024-09-27 交易方式 其他 转让说明事项 1.合同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保证金不计息)。 2.成交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方必须与工商营业执照的法人一致。 3.租赁房产的承租主体不得改变。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或变相转租他人、不得更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承担签订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义务。如果在出租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改变租赁主体,按违约处理,出租方有权直接收回房产并没收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负。 4.在租赁期间,其物业管理、电、水、工商、税务等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5.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办理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其复印件交给出租方,并在原合同上加盖公章。 6.承租方若超过30天不交纳租金的,视为自动终止合同,出租方有权收回该房产,没收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全部负责。 7.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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