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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安市】金寨县中河水库工程废旧供电设施设备转让
发布时间 2024-10-29 截止日期 立即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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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详情

金寨县中河水库工程废旧供电设施设备转让 项目编号***价******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0-29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11-11  标的所***区 : ***省_***市_金寨县 手机扫一扫:查看存证详情 上链存证项目已上链 存证日期 ******月***日 此项目信息来源为***省产权交易中心,未尽事宜由***省产权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资产公告信息 标的基本信息 转让方简况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1.转让标的为中河水库建设项目施工时,中河水库建设管理局购置供配电设施设备。目前工程已完工,部分临时供配电设施设备不在使用,标的整体转让。标的详情参见《金寨县中河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拟挂牌处置建设期间使用过的供电设施评估报告》(皖信评报字[2024]第085号)及本公告附件《评估明细表》。 2.现场勘查联系人:***;联系人电话:***202。 资产类别 设备 名称 金寨县中河水库工程废旧供电设施设备转让 地理位置 ***省_***市_金寨县 标的基本信息 重大事项披露 1.标的整体转让。标的交付数量、类型和交付状况以交付时现状为准,转让方不能保证标的数量、类型的准确性,且不能保证标的配套完整,受让方受让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且不因此而调整成交价***易费用。 2.本项目转让方不提供交易价***据。 3.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元(不计息)。受让方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和全部交易价***易费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开始进行标的交接,双方签订《资产交接确认书》即为资产交接日。***省产权交易中心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款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方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4.资产交接日后标的保管、运输及清场工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及人身、财产安全责任。标的运输现场须文明作业,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工作秩序。受让方须自资产交接日起5个自然日内完成上述工作并经转让方确认合格后,由转让方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向受让方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5.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现场勘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前必须对标的进行现场勘查,对标的现状、环保和回收政策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进行全面了解,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勘查,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公告之全部内容和包括评估报告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及所披露内容,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和已披露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和已披露瑕疵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价***理由终止项目交易进程,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通知***省产权交易中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省产权交易中心和其他相关方的补偿。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金寨县水利局 经济类型 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转让方类型 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监管机构(部门) 市级国资委监管 批准单位*** 金寨县人民政府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交易机构 ***省产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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