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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越秀区梅花路34号大院7号A237车位
发布时间 2024-11-02 截止日期 立即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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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详情

***区***路34号大院7号A237车位 挂牌日期:2024-10-31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地址 项目编号******区***路34号大院7号A237车位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 转让标的所***区 挂牌价****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10 挂牌日期 2024-10-31 交易方式 其他 转让说明事项 1、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前,须自行对受让交易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房屋所在地房地产政策及过户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 2、本次标的资产按现状交易。本次标的资产面积根据转让方现有的房地产权证中记载的数据确定,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以国土房管部门登记数据或测绘数据为准。 3、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现状、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过户、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风险。 4、意向受让方受让交易标的的,保证不以交易标的办理过户时添加意向受让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名字等事项为由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 5、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认可并响应转让方设定的项目交易条件,已知晓交易标的历史情况,认同交易标的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能就交易标的现状和存在的瑕疵及已告知的事项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不能以交易标的间隔、用途、面积或受让价***高为由拒付成交价***交价***要求转让方补偿或拒绝履行任何义务。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权属变更时间过长、新核定的权属证照标示内容和面积数据差异而变更、解除或终止。 6、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的60个自然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权交易机构***,并同意产权交易机构******方先行划付交易价***款项用于缴纳交易标的产权过户税、费。 7、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看样可直接联系陈先生(手机号码:***347)、关先生(手机号码:***430)、俞先生(手机号码:***521)进行预约,也可到产权交易机构***。 8、标的尚未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受让方按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有关规定交存。若标的已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则受让方应将转让方已缴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余额退回给转让方。 9、本次标的转让允许受让方抵押贷款购买。 10、***全权处置,***与受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11、本次车位仅对所属***区划内业主开放购买资格,每购买一套房屋的业主,只能相应购买一个车位,意向受让方需为***路34号大院2号、4号、6号、8号、10号、12号、14号、16号、18号、20号、22号、1号、3号、6号,东***路852号、856号、858号,东***路860号之一,中***路20号,中***路24号,中***路24号之一,中***路24号之二的产权人,报名时需提供相关权属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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